时间:01-27 20:26:06 浏览:6211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商业物管
二、使用本大厦的规定
第五条:本大厦仅作为办公使用,业户必须合法使用。
第六条:本大厦公共设施的结构、设备、装潢均属全体业户所有,业户应加以爱护。若毁损破坏,均应由损坏之业户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公共地区(如走道、厕所、梯间等)均由本大厦管理,业户应遵守本大厦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本大厦********及出入管理规定
第八条:用户应遵守本大厦********的规定,其具体规定如下:
每日暂时定为早上7:00--23:00。因季节变化,本大厦可酌情进行调整。其余时间进出需进行相关登记。
第九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本大厦。
第十条:凡载运物品或携带大件、贵重物品出门时均应由业户登记并护送,否则,本大厦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第十一条:夜间进出人员需登记,应注明姓名、证件号码、出入时间。
四、环保清洁规定
第十二条:本大厦外墙及周边区域,如外墙面等非经本大厦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结构、颜色、用途等,以维护本大厦的整体形象。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处同意,禁止在大厦外墙及公共场所任意张贴宣传广告,设置招牌、灯箱及广告牌等。违者本大厦将予以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业户承担。造成的墙体损坏,由业户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禁止在电梯间、通道、停车场、阳台及其它公共区域堆放各种杂物,废弃物品应及时清理且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违者本大厦将派人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业户承担。
第十五条:大厦公共场所不得随意堆放垃圾,各用户应在本大厦指定地点放置,由本大厦专人定时清洁。严禁将杂物、垃圾扔掷门、窗外。为保证办公场所环境,本大厦有权对损害公共卫生之行为进行处理。
五、房产使用的规定
第十六条:为确保大厦的统一性,业户入场时应到物业管理处统一设置铭牌。
第十七条:业户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功能、室内外结构。若需改变或装修应向本大厦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得到本大厦管理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业户在进行装修时,不得更改、毁坏电线路及有关的电器设备等。
第十八条:业户如需转让、转租房屋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大厦管理处,并应提供下一位业户的姓名、住址等相关情况,并办理入驻手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户承担。
六、机电设施维修管理
第十九条:本大厦之机电设施维护管理,主要包括配电室、安全防范设施、消防报警设施、客货梯、电话、光纤、网络等各种管线、管道的维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本大厦各楼层装设之消防器材、自动照明灯、安全出入口灯等防盗、防火、监控设
备,业户须维护,禁止擅自移动或私自取用(紧急情况例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业户承担。
第二十一条:业户之使用的水、电、管道等设备,是经周密考虑而设计安装的,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二条:业户在使用电梯时,应遵守电梯的使用安全,不得运载超载物。造成电梯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业户需增加用电量、电话容量时,需向本大厦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相应的增容费,不得超指标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户承担。
七、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户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共区域打闹、嬉戏等。
第二十五条:为了维护各业户的安全,不得携带宠物进入本大厦。
第二十六条:使用音响器材,不得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
第二十七条:严禁利用本大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本大厦管理处有权进行干涉或强行阻止。
第二十八条:业户应对本大厦的各条规定给予支持与合作,若有不同的意见,业户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大厦管理处提出。
附件2:《无锡百脑汇科技大厦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无锡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无锡百脑汇科技大厦(以下简称本大厦)《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大厦场治安、消防管理、维护本大厦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本大厦和业户人的利益,特制定《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
2、凡本大厦业户及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赔偿条例
根据有关规定,业户及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治安、消防责任书》对本大厦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本大厦有权要求赔偿。如该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下各项列入应赔偿范围:
a、未按规定清除大厦内易燃、可燃物品
b、私自挪用消防设施
c、不服从管理、扰乱大厦内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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