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物业管理-香港楼宇、屋村管理的法制化

时间:01-27 20:26:57 浏览:6511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管理知识

  2.法制观念导向明确

  香港物业管理法制观念的培育,不仅对政府法制理论的拓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而且为物业管理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如“大厦公契”就是一种观念导向。“公契”的锋芒直接指向所有业主及法人代表,使法的约束力更强。“公契”的内容设计完全建立在业主合法经营活动的基础之上,因而对业主各种行为的净化具有内在的自我调整功能,对大厦的守法与执法创造了不可缺少的思想条件。在内地,“居民公约”、“管理规章”、“文明守则”亦屡见不鲜,然而却往往陷入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实践困境的主要原因。

  3.法制监督多方位

  香港物业管理法制体系的建立不仅强化了物业管理的组织肌体,而且从监督管理职能上也得到了多方位的拓宽。不论是从公共屋村的管理,还是到业主立案法团的运作机制,其法制监督体系在物业管理实践中都显示出如下效能:

  (1)分层次监督

  物业管理部门按行政层次,对同级和下级机构分别进行督导。

  (2)全方位监督

  在每一监督层内,不仅对业主、租户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各种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立法监督

  香港所有物业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最终都以政府颁布的物业管理法规、条例为准绳,以调整全部社会的物业管理关系。物业管理如何有效地为业主服务,实质上取决于管理机构对物业管理本质的认识和对物业管理系统的驾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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