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典型四案例

时间:01-27 20:29:42 浏览:6957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案例

   故事一电梯要人命

   老吕的儿子孝顺,给他在高层公寓楼里买了一套房子。虽说新房子在15层,不过上上下下有电梯也不费力。没有其他楼房遮挡,屋子里采光也很足。老吕和老伴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房。每天看着窗外的城市风光,老两口的心情都变好了。不过,老吕有一天到底感觉到了住在高层不方便的地方。

   老吕的身体不太好,有十多年的心脏病史。一天凌晨,他突然犯病了,倒在沙发上呼吸困难、神志不清。老吕的儿子当时正好在家。他赶紧给医院打急救电话。很快,急救车就赶到了老吕家楼下。可是,当急救人员抬着担架要到老吕家救人时,一件可怕的事情出现了:电梯关闭,无法使用!

   救人要紧,上不了楼怎么办?急救人员赶紧给老吕家打电话,老吕儿子一听也着急了,他急忙找大楼值班室帮忙,可是电梯工却怎么也找不到。实在没办法,急救人员只好带着简单的医疗设备爬楼梯上楼,给老吕实施急救。老吕的儿子继续打电话,终于把电梯工找来,打开了电梯。但是这样一折腾,就已经耽误了一个多小时。当急救人员终于把老吕送到医院时,已经回天乏力……

   老吕的儿子悲愤地把公寓楼的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他觉得,是因为无法使用的电梯耽误了急救,才导致老吕不幸去世。所以,物业公司应当为此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吕家的各项损失20万元。

   尽管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但是法院最终还是判决物业公司为老吕的死承担30%的责任,赔偿吕家6万元。

   律师点评:物业不尽责就得担责

   物业公司不肯赔偿的理由是:老吕是因为自己本身有心脏病去世的,就算不耽误一个小时,也未必能康复。因此老吕的去世与物业公司无关,但是,从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角度来看,高层公寓楼停运,值班的电梯工没有及时启动电梯,这些都表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物业管理服务应有的职责。

   虽然老吕去世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疾病,但是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职责造成抢救时间延迟,也是造成老吕去世的因素之一。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因自己的不尽责对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故事二家里竟“走光”

   庄先生有“平房情结”,他总觉得爬楼梯太累,于是买楼房时也选择了出入方便的一楼。为了不让一楼业主的家成为大家参观的“样板房”,开发商特意把一楼的窗户设计得离地比较高。普通身高的人需要翘脚才能看到一楼屋里啥样。为此,庄先生对自己住的房子还挺满意。不过,庄先生出差半个月之后,回家发现,自家窗户的这个高度不见了。总有人探头探脑地往自己家里看,这件事搅得庄先生很心烦。

   几个月前,物业公司贴了一张告示,说是要在大楼南侧——也就是庄先生窗户底下修建一条无障碍坡道,征求大家意见。因为无障碍坡道是为残疾人修的,楼里的居民大都同意。可是,庄先生却跟物业公司明确表示,无障碍坡道修在自家窗下,会干扰自己的生活,他坚决不同意修建这条坡道。如果要修,坡道必须挪到别的地方。当时物业公司说他们要再考虑一下。不过等庄先生出差回来,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

   庄先生开始也打算忍一忍算了。但是,几乎每个走坡道的人都习惯性地扭头往庄先生家里张望。这些好奇的目光终于让庄先生忍无可忍。庄先生让物业公司赶紧把坡道拆掉。物业公司却坚决不同意。这件事最终闹到了法院。

   当然,故事的结局还是光明的。奋起维权的业主庄先生取得最终胜利,物业公司把坡道拆掉,在别处另建了一条坡道。

   律师点评:为公益也不能扰民

   尽管物业公司是为了给残疾人和走楼梯不方便的老年人提供方便而修建无障碍坡道,但是有一个前提不能改变。那就是不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庄先生是自家房屋的所有人,他有权在不被干扰的情况下平安居住。修建在他家窗户下的无障碍坡道不仅事先没有得到庄先生本人的同意,建设后的坡道又对庄先生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是对他合法权益的侵害。

   故事三从天而降的广告牌

   小张看中了一栋全是小户型房屋的青年公寓楼。这栋楼地处繁华的闹市,离城市中心很近。虽然房价高,不过因为上下班方便,小张还是很钟意这套房子。搬进新家后,小张很快和左邻右舍的年轻邻居们打得火热,大家经常一起聚会,日子过得很舒服。

   不久前,小张发现公寓楼楼顶多出了一块巨大的广告牌


本文关键字:物业  物管案例物业管理 - 物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