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典型案例--不缴物业费咋成业主首选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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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不缴物业费咋成业主首选维权方式摘要:房屋漏水修不好拒缴物业费抗议房屋漏水能否拒缴物业费?恐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近,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赵先生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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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不缴物业费咋成业主首选维权方式

   邹强 赵淑雯/城市商报/20131017

   苏中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随着住宅商品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法院受理的各类物业纠纷也逐年增多。昨天,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2009年-2012年间的物业纠纷进行梳理,通过商报向社会发布五大典型案例,提供给广大业主作为参考。

   统计显示,2009年-2012年这四年里,园区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分别为142、135、217、222件。今年仅第一季度,法院就受理了107件。大多数案件的被告都是业主,起因都是业主拒缴物业费,结果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且业主败诉的非常多。究其原因,是物业服务行业缺乏统一标准及严格监管、业主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所致。

   大量物业纠纷的背后,折射出业主维权面临的窘境——对单个业主来说,打官司存在着费时间、取证难、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但问题是,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时,在诉讼之外又很难通过有效途径进行维权。于是,业主只能通过拒交物业费这种既简单又经济的方式与物业公司对抗,结果被告上法庭。

   □商报记者 邹强 通讯员 赵淑雯

   房门被撬财物被盗

   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自家房门被撬财物被盗,小区物业要承担责任吗?业主王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气恼事。

   2008年10月14日,王先生回家时发现,自家及隔壁家房门被撬、贵重物品被盗。据王先生说,他家损失高达19万元。他向小区物业索要监控资料时才被告知,早在一个月前,小区监控设备因故障一直处于瘫痪状态。其后,他花2000元维修并更换被撬房门,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知小区监控设备瘫痪,在未修复的情况下,既未主动采取应急措施,增加临时人员加强小区内巡逻及对出入人员登记管理,也未告知全体业主加强自我防范,因此对王先生家中失窃存在物业管理上疏忽(过失),应对王先生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王先生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应由小偷承担)。结合其过错情况,法院酌定物业承担就确定损失部分的20%补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依照《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一般对物业管理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或服务,它提供的是小区物业的公共服务。因此对业主家中的财物安全,需经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特别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法院将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物业服务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中是否存在过错。物业公司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房屋漏水修不好

   拒缴物业费抗议

   房屋漏水能否拒缴物业费?恐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最近,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赵先生不交物业费。在法庭上,赵先生“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欠缴物业费不假,但欠费的原因是2007年11月自己房屋因漏水而进行维修,但经多次维修,至今还在漏水。如今,业主报修后,物业都不来人处理。此外,地下车库入户电梯处也有漏水现象,长期未得到处理。

   诉讼过程中,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但物业仍要求高昂的滞纳金。法院认为滞纳金计算标准明显过高,依法予以调整,酌定业主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3倍支付违约金。

   【法官说法】

   房屋出现漏水,首先要找到原因,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相邻业主的原因,还是因物业管理疏忽原因导致的。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作为房屋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如因相邻业主导致漏水,相邻业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确因物业管理疏忽导致漏水,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滞纳金、罚金等条款,均属法律规定的违约金范畴。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过高,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裁决。

   楼上群租乱糟糟

   楼下拒缴物业费

   孙先生最近被小区物业告上法庭,原因也是拖欠物业费。

   在法庭上,孙先生认为自己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很充足,自家楼上的那户人家,长期处于群租状态。每到深夜,楼上进进出出、洗衣洗澡,动静太大,常常让自己休息不好。为此,他多次向物业反映,希望能根治这个问题,但物业公司未有效管理。有一次,楼上往下漏水,孙先生向物业反映,但也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孙先生要求物业给自己减免物业费。

   不过,物业并不认同孙先生的说法。针对小区群租问题,物业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服务义务。至于漏水问题,物业认为这属于楼上业主的问题,况且这一问题目前已经解决。法院认定孙先生的辩解理由不成立,应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法官说法】

   业主拒缴物业费,应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证实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物业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承诺标准。同时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也是多样的,仅通过拒缴物业费不能真正达到维权之目的。

   业主房屋长期闲置

   能不能减免物业费

   丁先生是园区某小区的业主。2009年4月,他与物业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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