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中心副主任工作规范》奖惩细则

时间:01-27 20:29:42 浏览:6812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校园物管

一、 未能按时完成中心主任安排的任务,每次罚款10.00元。
二、 遵守财务纪律,严格财务报销手续,不做假帐。因此造成损失者,罚款50—100元;后果严重者,依校规校纪追究其应负责任。
三、 因责任心不强,造成中心财务损失者,罚款50—100元。
四、 认真审核员工考勤记录,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因工作疏忽造成的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五、 认真保管各类财务账簿、认识档案等,因保管不力造成损失者,罚款50—100元。
六、 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需开拒正式发票,假公济私者,除追回货款外,罚款50—100元。
七、 因工作态度欠佳引起与员工、学生的纠纷者,每次罚款10.00元。
八、 协调中心各部门工作和运行不力者,罚款50—100元。
九、 工作表现优异者,中心将以适当形式予以奖励。
《公寓中心副主任工作规范》奖惩细则
一、 未能按时完成中心主任安排的任务,每次罚款10.00元。
二、 遵守财务纪律,严格财务报销手续,不做假帐。因此造成损失者,罚款50—100元;后果严重者,依校规校纪追究其应负责任。
三、 因责任心不强,造成中心财务损失者,罚款50—100元。
四、 认真审核员工考勤记录,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因工作疏忽造成的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五、 认真保管各类财务账簿、认识档案等,因保管不力造成损失者,罚款50—100元。
六、 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需开拒正式发票,假公济私者,除追回货款外,罚款50—100元。
七、 因工作态度欠佳引起与员工、学生的纠纷者,每次罚款10.00元。
八、 协调中心各部门工作和运行不力者,罚款50—100元。
九、 工作表现优异者,中心将以适当形式予以奖励。

本文关键字:中心  学生公寓  工作规范  校园物管物业管理 - 校园物管

《《学生公寓中心副主任工作规范》奖惩细则》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