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分公司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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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分公司员工手册:奖罚条例摘要:员工奖励条件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所属部门主管或行政部酌情签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可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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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奖罚条例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及失职行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员工奖励条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所属部门主管或行政部酌情签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可予奖励:

  2.1对企业业务技术上有特殊贡献、经实施而获重大改进成绩显着者。

  2.2从事有益业务的发明或改进,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它方面做出贡献的。

  2.3对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集体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2.4遇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维护了公共利益的。

  2.5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有相当成就的。

  2.6才能卓着、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2.7品德兼优、业务水平高超、工作勤奋的。

  2.8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三、奖励的种类

  员工具备前述各项事迹之一者,酌情给予以下奖励:

  3.1表扬

  3.2通报表彰

  3.3授予奖金

  3.4加薪

  3.5升职

  四、员工的惩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属部门主管或行政部酌情签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实行惩处:

  4.1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4.2遇特殊危急事件,畏难逃避或救护不及时致使公司或公众蒙受损害者。

  4.3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4.4工作时间内偷闲怠工、睡觉或擅离职守的、干私活的。

  4.5干出有伤风化行为者。

  4.6有打架、赌博、吸毒、嫖娼、参与黑社会等严重损害集体形象行为者。

  4.7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者,将他人之功据为己有者。

  4.8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者。

  4.9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五、惩处的种类

  员工具上述各项之一者,视其动机原因及影响程度按下列规定予以惩处。

  5.1批评

  5.2书面警告(书面警告三次,作除名处理)

  5.3减薪

  5.4降职

  5.5辞退

  5.6除名

  5.7除此之外,还可根据情况采用以下方式:如体能训练、义务劳动、做公开检讨等。

  六、申诉程序

  员工对奖罚感到不满时,可向部门主管申诉。如与部门主管会晤后仍不满意时,可越级向行政部直至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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