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规程

时间:01-27 20:27:09 浏览:6231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管理知识

  目的

  通过对设施设备的管理,使所有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服务的要求

  工作范围

  1. 供配电系统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发电机组、电气“三箱”(动力配电箱/柜,照明配电箱/柜,控制箱/柜)。

  2. 给排水系统设备:各类给排水水泵、加压气罐及其附属设施、各类阀门。

  3. 消防系统设备:电消防设备、水消防设备(消火栓及喷淋系统)、CO2气体灭火设备、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疏散指示。

  4. 电梯设备:各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

  5. 弱电系统设备:电视、电话系统设备、无线电对讲系统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楼宇对讲、闭路监视、防盗报警、门禁、停车场设备等)。

  6. 通风系统设备:通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工作项目

  1. 设备的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管理规程》执行。

  2. 设备的标识

  ① 所有的设备房须标识其名称及责任人姓名(或代码)。

  ② 所有设备按套或单机悬挂《设备卡》,标识该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标识其设备编号等。

  ③ 对故障设备须悬挂“待维修”或“维修中”告示牌。

  3. 设备档案管理

  ① 管理处负责建立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及图纸档案,负责建立《设施设备台账》。

  ② 工程维修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处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对重要的设备资料做备份。

  4. 设备的运行

  ① 设备按不同系统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内确定责任人。

  ② 维修主管负责监督相关责任人做好设备的运行管理。

  ③ 值班室/巡逻值班员负责将监控/检查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或主管处理,并做好记录。

  ④ 工程维修中心对各管理处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5. 设备的维修

  ① 设备维修须填发九千记录表格,重要设备或影响范围较大的维修项目,须办理《工作联系单》。

  ②在运行监控或维修保养中发现的可以在短时间内排除的一般故障,维修期限应不超过8小时,若超过8小时,应及时向维修主管报告,请求主管及有关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援,限期解决。

  ③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操作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引发设备责任事故,维修主管应立即组织机电人员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并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报告,防止故障或事故扩大。

  ④ 夜间发生,不影响业主(住户)生活、工作和产生严重后果的机电设备故障,可以在次日进行维修。

  ⑤需要委外维修的设备,费用在500元以内,维修主管填写《有偿/委托联系单》,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费用在500元以上,需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工作项目

  5.设备维修

  ⑥对在保修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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