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服务工作规范

时间:01-27 20:28:38 浏览:6145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绿化养护操作管理,确保绿化养护效果,为业户(住户)提供一个风景优雅的居住环境。

  2.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绿化养护管理。

  3.职责

  3.1 环境卫生部经理负责绿化养护的检查、考核;

  3.2 绿化主管负责绿化养护的组织实施,日常绿化管理计划的制订及各岗位的考核;

  3.3 绿化员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及本规范的实施。

  4.工作内容

  4.1 乔灌木

  4.1.1 种植

  4.1.1.1 根据各类苗木土球和树穴直径的大小,并在此基础上,加填土20-30cm来确定种植的高度;

  4.1.1.2 新种的树木,由于回填的种植土疏松,容易歪斜、倒伏,因此行道树必须设立护树桩保护,护树桩一般以露出地面1.5-1.7m为宜,护树板一般靠非机动道方向绑扎。其他护树支架有竹子、木桩等,一般采用三角支撑方法;

  4.1.1.3 乔灌木种植完毕后,均需在树苗周围浅挖一圆形保水圈,以直径60-80cm为宜,灌木保水圈大小以40-60cm为宜,深度均以3-5cm为宜。

  4.1.2 浇水

  4.1.2.1 乔灌木栽植后应即刻淋水,第一次灌浇应确保水能渗透根部;对片植花木洒水时,出水口应向上,角度保持60度半雾化喷洒,防止水的冲击力使新栽苗木倾斜倒伏;

  4.1.2.2 对新种的植物,应每天淋透一次,直至植物成活;

  4.1.2.3 淋定根水须淋够、淋透。

  4.1.3 施肥

  4.1.3.1 乔木应每年施肥一次,采用穴施或环施法,有机肥或复合肥均可;

  4.1.3.2 观赏用的小灌木每年冬季应施一次有机肥,每年5-6月应追施一次复合肥,入冬前应施一次钾肥;

  4.1.3.3 小区内乔灌木不应施用尿素等高氮肥速效肥。

  4.1.4 病虫害防治

  4.1.4.1 小区内乔灌木每月应喷一次广谱性杀虫剂和杀菌剂;应交替使用几种药物喷杀,避免重复用同一种药导致病虫产生抗药性;

  4.1.4.3 对突发性病虫应及时有针对性地喷杀农药;

  4.1.4.4 喷药时应注意喷植物的叶背面及根茎部位;

  4.1.4.5 小区内禁用国家禁止使用和刺激性特别强烈的农药。

  4.1.5 修剪与整形

  4.1.5.1 乔木修剪与整形

  a.棕榈科植物老化枝叶枯黄面积达2/3时即应剪除,其叶壳在底部开裂达1/3以上时应剥除,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

  b.对由于受意外伤害折断而枯黄的枝叶应及时修剪;

  c.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应对乔木修剪,剪除徒长枝、萌蘖枝、重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枝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型树木应每两个月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

  d.修剪整形应达到均衡、完整树冠和促进生长的要求;

  e.剪下的枝叶应及时清除,集中运走。

  4.1.5.2灌木修剪与整形

  a.所有灌木应在冬季进行一次枯枝、弱枝、徒长枝的清剪及株型修剪工作;非观赏的造型灌木生长季应每25天进行一次修剪,以保持树冠丰满、树型美观;

  b.每天巡查中应及时修剪枯黄的枝叶;

  c.观花灌木应在花期过后进行重剪,避免在开花前重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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