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奖罚条例

时间:01-27 20:25:40 浏览:6152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法规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来自:www.fangxiucai.com)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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