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翠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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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翠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摘要:职务任用根据:思想端正、品德优良、学识丰富、胜任本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概不予录用。①、未满18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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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翠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

  1.职务任用根据:思想端正、品德优良、学识丰富、胜任本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概不予录用。

  ①、未满18岁者。

  ②、体衰不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各种传染病或不良嗜好者。

  ③、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由于身体缺陷无法胜任工作者。

  ④、曾经触犯刑法被剥夺公民权,吸毒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⑤、曾在本公司服务而正常离职未满2个月者。

  ⑥、被公司因违规开除或辞退、自离,或在人事档案上注明为永不录用者。

  ⑦、持无效身份证、学历证或其它证明。

  ⑧、男性留长发衣冠不整者、女性浓妆艳抹者及有纹身、刺青者。

  2.招聘方式

  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人才中介、高校招聘、花园发布招聘海报。

  3.人员招募流程

  3.1人力需求申请(需求部门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

  3.2 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

  3.3 初选:审查证件、基本条件及简历真实性;

  3.4 复选/录用:用人部门最高主管(面试主管)开具《录用/入职安排单》;

  3.5 薪资核准:所有员工入职均须总经理作最后批准,总经理未批准之员

  工档案视为无效档案,行政部有权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3.6 报到:带齐个人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原件,时间限每天18:00前,逾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行政部开具《入职安排单》,安排新员工入职。

  4.员工录用核准权限:

  

  初选/复选

  录用核决

  薪资核准

  归档

  经理/主管/领班/财会人员

  行政部/用人部门

  总经理

  总经理

  行政部

  一般职员

  行政部/用人部门

  用人部门

  总经理

  行政部

  普通雇员

  行政部

  用人部门

  总经理

  行政部

  5.员工试用的相关规定

  5.1 新进员工入职均要有三个月试用期;

  5.2 新进员工在职未满7天如申请辞职将无薪结算;

  5.3 入职超过7天并且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5天提出申请;

  5.4 试用期后辞职须提前10-15天提出申请(具体视《离职管理办法》);

  5.5 试用期不符合要求人员,公司有权予以随时辞退。

  5.6 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发出转正加薪、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之通知(试用期总长不超过6个月)。

  5.7特殊情况如因工作绩效突出有典型事例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6.应用表单

  6.1《人力需求申请表》

  6.2《面试通知单》

  6.3《录用/入职安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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