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01-27 20:28:00 浏览:6363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法规

  物业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摘要: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根据公司定员编制及实际情况提出用人计划,并填报“员工招聘计划书”,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

  来源自建筑施工 资料

  物业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完善用工手续,维护本公司和劳动者利益,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行政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是为招聘录用员工工作提供准则,确保录用的员工符合规定的岗位任职资格及基本业务素质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管理处/站(外地项目和护卫队除外)招聘录用工作的控制。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招聘方案及录用人员的审核批准。

  主管行政部的分管经理负责监督行政部组织实施招聘方案。

  行政部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提出用人需求并协助行政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四、工作程序

  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根据公司定员编制及实际情况提出用人计划,并填报“员工招聘计划书”,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前三日抄送行政部备案,总经理批准实施。

  行政部会同用人项目管理处/站进行招聘工作的准备,具体工作如下:

  1)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范围、学历和工作经历等)。

  2)拟订招聘方式、日程安排。

  3)编制笔试问卷或面试提纲。

  4)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

  新员工一律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决定招聘形式。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表”,要求每项如实、认真填写,行政部会同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根据要求进行初筛、面试,同时查验应聘者的证书及证件原件。

  根据面试结果在二个工作日内,用人项目管理处/站向行政部提出评估意见,由行政部送达分管经理,总经理作最后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录用的人员到行政部报到,并填写“员工登记表”,接受入职培训,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如下证件复印件或资料给行政部备案: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复印件;

  3)就业证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5)其他必要证件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品行恶劣、曾被除名者;

  5)身体健康状况欠佳者,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劳动法》规定禁止用工的对象;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况。

  员工入职时,须填写“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单”,交行政部存档。行政部根据岗位发放服装、劳保用品、工号牌等作好记录保存。

  新录用员工均实行试用期,以考核其实际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部门可以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可适当缩短试用期,试用期缩短由各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试用期内合格并愿意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由本人提出“员工转正申请”并交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行政部签署意见交总经理审批,转正申请得到批准的员工与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管理人员的任用经考察具备任职资格者,填写“管理人员登记表”,并由总经理签发任命委任,同时根据相应的岗位确定薪金待遇,薪金待遇标准由总经理室根据其工作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五、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六、本办法附件共4份。

  来源自建筑施工 资料


本文关键字:物业  物业法规物业管理 - 物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