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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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⑤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财务部会计应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房屋每栋为单位设立专账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各栋物业的本体维修基金;
  ②经办人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原始凭据,按《费用审核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③财务部会计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报销单据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④如小区内的日常小修超过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比例,则应:
  --经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所需进行维修的单栋房屋的50%以上的业主同意;
  --将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小修费里冲抵;
  --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决定提高本体基金标准来弥补。
  ⑤小区内的业主、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存有疑问,可以:
  --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查询;
  --向公司财务部查询。
  六、物业维修基金资料的保管
  1.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月末将本月物业维修基金的发生凭据汇总、记账并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部经理对物业维修基金的财务资料审核无误后,加密在财务部长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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