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3:42 浏览:6288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法规
第二十二条部门经理、业务主管等经营管理员工,半年公司组织对其考核、考评年底向部门员工作个人经营管理组织工作出完成任务职报告,接受员工的考核、考评。俺员工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民意考评测验按测评的进行排序,实行优胜晋升末尾淘汰。具体操作可参照(表一)中的评分内容。评分结果交公司组织评估审核。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经营管理员工、辅助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我小结。自我评价,并实行自我评分,相互评分相结合进行考核、考评;各部门的经营管理、辅助员工考核、考评,由各部组织;评分标准可参照(表二),然后排出评分顺序,并说明优、缺点。
第二十四条公司经理聘任业务主管、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可提名在部门定岗、定编人员范围内提聘管理员工、辅助员工、短期用工,但必须经人事主管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启用人员。
第二十五条奖励处罚
1、每月员工在岗位经营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显著,成绩特别突出,可以实行特别奖(单项奖)100—400元;
2、每季度各部门考评管理、辅助员工按考评排序,成绩特别突出创新工作意识强的员工,部门推荐,报公司审评评为“优秀员工”;可享受物资奖励和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市内外、物业小区管理的知识学习、培训;
3、驾驶员及有关责任人,全年安全事故一次性奖励50—150元/年;
4、业务主管、部门经理年终组织评议考核,经营管理创新方法为提高经营管理效果,部门全年经营管理竞赛排序岗位次数较高;
5、为公司申报征(用)地、办理房地产相关手续,利用政策节约经济数额较大的员工,按节约数额的2—5%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处罚与赔偿
1、凡属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和设施,或未经许可私自拆安全装置和设施者,按原价赔偿,一次罚款100元。
2、未经同意(特殊情况除外),车辆一律不准外出修理;修理费、驾驶员违章罚款自负。
3、发生重大事故责任者三个月只发津贴和最低生活费,并承担事故经济损失2—5%,承担罚款的20%,一般事故按重大事故的50%处理。
4、凡属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机械损坏及停工,每小时罚款10—20元,造成不良影响加倍罚款。
5、部门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及器材被盗,给公司造成损失,责任人赔偿价格的15—25%。
6、滥用职权。越权。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请示报告,擅自处理业务事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总计10—25%。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照法律移交公司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物业公司。
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物业法规,物业管理 - 物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