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拍摄活动管理办法

时间:01-27 20:28:00 浏览:6100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法规

   为了保护小区的知识产权,完善对区内摄影活动的管理,使之有序、规范地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业主拍摄

   小区业主可在公共区域用相机或手提摄像机拍摄生活照,严禁在样板房拍摄。拍摄时,需自觉向管理人员出示业主居民证,但拍摄作品不能作商业等方面的用途,如违反,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二、特约记者拍摄

   特约记者须提供相关部门(管理公司、发展商市务部)的批文,佩带相关部门签发的特约记者证。拍摄内容、范围按批文指定的景点和区域进行。

   三、商业拍摄

   所有商业拍摄活动(广告、杂志、电影、电视剧、婚纱相、艺术照),需到管理处前台办理申请、登记,批准后方能进行。

   四、程序

   (一)申请

   1、提供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大型制作需有相关部门的拍摄批文。

   2、递交拍摄申请书原件(内容必须包括拍摄地点、内容、时间、期限、人数、车辆、器材、用水/电、对住户的影响),加盖拍摄公司公章。

   3、填写申请表。

   4、申请拍摄公共场地时需请所在区域加具审批意见,审批时列明具体管理要求,提交公司配套服务部审批。

   5、申请获准后通知相关区域、部门进行监管。

   6、大型拍摄必须上报当地派出所备案,并自行做好现场的秩序、安全、防火等保卫工作,遵守小区相关的管理规定。

   7、缴交相关费用。

   (二)费用(场地维护、知识产权、人员协助、管理费等)

   1、拍摄广告、杂志:3000元/日(8小时);500元/小时;

   2、拍摄电影、电视剧: 5000元/日(8小时);700元/小时;

   3、婚纱照、艺术照:100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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