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职员手册:薪酬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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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薪酬福利摘要:薪酬理念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1.1 市场化:在行业内保持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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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薪酬福利

  (一)薪酬

  1.1.薪酬理念

  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1.1 市场化:在行业内保持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在各地的市场地位相一致。

  1.2 因岗而异:薪酬体现不同岗位在决策责任、影响范围、资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

  1.3 成果分享:公司获得的每一个进步都和广大职员的努力密切相关,公司发展的同时要让职员分享成功的果实。

  1.4 均衡内外部报酬:关注薪酬等外部报酬的同时,亦不能忽略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个人成长等内部报酬。

  1.5 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和业绩、能力密切相关。

  1.6 薪酬保密: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职员的薪酬。

  2.薪酬构成

  2.1 职员现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

  (1)固定收入=岗位薪金+住房补贴+双薪+过节费。

  A、岗位薪金:公司实行月薪制,岗位薪金是固定收入的主要组成。

  B、住房补贴:为职员解决住房问题提供现金支持。

  C、双薪:上一年度所在单位经营正常的情况下,每年的1月份发放上一年度的双薪,基数为当月的岗位薪金。

  D、过节费:春节、中秋节各发放一次。

  (2)浮动收入以奖金体现,包括季度奖、年终奖等。

  2.2 按政府规定,公司为职员购买社会保险,个人须承担的部分从每月薪金中扣除。

  2.3 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发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15日,支付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前将薪金转入以职员个人名义开立的中国银行存折帐户内。

  4.薪金调整机制

  4.1年度调薪

  (1)公司每年上半年根据市场价值变化和个人业绩进行一次统一的薪金调整,具体时间、操作办法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通知执行。

  (2)每年下半年进行一次补充性薪金调整,主要适用于上半年调薪以后转正的职员以及在中期业绩考核中表现优异的个别职员,作为对上半年调薪的补充。

  4.2 即时调薪

  (1)因转正、职位变动、专业级别调整、违纪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

  (2)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起执行,其他即时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4.3 职员薪金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5.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

  5.1 工伤医疗期内

  工伤职员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薪金,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基数为职员岗位薪金加住房补贴。工伤医疗期满停发工伤津贴。

  5.2 病(伤)假内

  (1)病(伤)假期间扣除福利补贴,具体依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办理。

  (2)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有3-24个月的医疗期。

  (3)连续病(伤)假或一年内累计病(伤)假不超过6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薪金:

  A、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60%;

  B、司龄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70%;

  C、司龄满10年及10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80%。

  (4)连续病(伤)假或一年内累计病(伤)假在6个月以上的,停发病(伤)假期薪金,按下列标准给付救济费:

  A、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50%;

  B、司龄满5年及5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60%;

  (5)连续病(伤)假6个月及以上者,每第7个月起酌情下调薪金级别一次,每次下调幅度不超过5级,救济费随之调整,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低于此限不予降薪;

  (6)医疗期内,救济费不得低于所在单位平均薪金(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40%。

  5.3 事假

  事假期间扣除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福利补贴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6.特别提示

  职员若属于从公司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情况,其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二)福利

  1.休假

  1.1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放假,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期间照常支付薪金。

  1.2 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带薪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调动假、生育假。

  (1)年休假:职员自加入公司的第二年1月1日起,即享有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A、职员可根据工作安排并征得上司批准同意后取假。取假的一般原则如下:

  ①转正以后才能取假;

  ②一次取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未提前申报者,上司可以拒绝此类休假请求;

  ③年休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

  ④各一线公司总经理、总部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休假需报直接上司审批、集团总经理批准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休假前应依公司有关规定发布休假知会;

  ⑤具体假期审批规定依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B、计算方法: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最小取假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可多次取假。

  C、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①一年内病(伤)、事假相加超过65天;

  ②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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