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小常识培训(5)

时间:01-27 20:29:54 浏览:6413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培训

   物业管理小常识培训(5)摘要: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一是在时间上界定到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前。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选定物业管理企业

   源自房地产资料

   物业管理小常识培训(5)

   1、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什么是业主?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3、业主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一是在时间上界定到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前。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选定物业管理企业。三是在内容上,前期物业管理要对物业提供管理服务、管理、维护好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还可以应建设单位的邀请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技术咨询,从完善物业的使用功能角度就物业的总体布局、道路、绿化、管线走向、配套服务、设施等问题提出意见。四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逐一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5、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办法;

   (四)合同的期限、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的约定,合同终止时物业资料的移交方式等;

   (五)物业管理的责任范围;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七)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6、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及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修建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一至四的业主自治监督和物业管理用房,其费用列入开发建设成本,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

   7、在什么情况下应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是已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达百分这五十以上;二是已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十二个月。

   8、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2)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3)参与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4)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义务:(1)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努力完成业主委员会布署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3)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等。

   9、为什么要交纳维修资金、交纳比例?

   维修资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资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资金。

   10、拒交物业管理费会产生哪些后果?

   (一)物业管理公司经营困难,导致恶性循环产生;

   (二)损害交费业主合法权益。

   本来就以微利为经营原则的物业公司,在严重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情形下,经营压力就显得愈加沉重。物业管理费的拖欠,直接造成职工的工资、福利不能按时发放,收入与付出不对等,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致使他们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下降,严重损害交费业主合法权益。

   一、为什么要进行住宅区综合整治?

   我市自19


本文关键字:物业管理  房地产培训房地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