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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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行设立招标机构
  根据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主体的不同,分为开发商自行招标和小业主自行招标。
  (1)开发商自行招标
  开发商自行招标是指开发商通过在其所在单位的董事会下设专门招标委员会或小组进行招标。具体做法是:开发商董事会挑选代表组成招标委员会,这些代表通常包括分管项目工程建设部门的董事、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以及小业主的代表等。招标委员会是招标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秘书处和专业技术部。其中专业技术部的职能是聘请有关专家和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并组织评标委员会或小组进行标书的评审工作,最后向招标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和中标推荐人名单(仅供参考)。招标委员会可以采纳专业技术部所提供的方案,也可完全拒绝而自行作出裁标决定。招标委员会在裁标时通常采用投票的方式决定,一般三分之二的票权赞成即可授标,并由招标委员会派代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非常设性招标委员会的特点之一便是其开放式的组织机构,即招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人员都非正式编制,而大多数是通过向外聘请或通过内部调用,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流动性。通常物业管理招标委员会向外聘请的专家主要有工程技术、房地产、市场营销、法律以及财务等方面的专门人员。开发商自行招标的机构设置如下图所示。 
  (2)小业主自行招标
  所谓小业主是指相对于大业主(即开发商)而言的住户及租户。由于通常情况下小业主数量都很大,且没有严格的组织,因此,往往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小业主组织招标。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力的常设机构,是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充分体现。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人士担任。 
  业主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①召集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向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②采取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辖区内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解聘不称职的物业管理公司。
  ③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辖区内物业的年度管理计划,以及财务预决算和执行情况。
  ④审议、决定物业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⑤审议、决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和使用。
  ⑥对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的兴建、更改、扩充、改善以及房屋的维修等与业主利益有关的事宜作出决议。
  从以上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的职权之一便是有权代表全体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自行招标的做法一样,业主委员会也是通过其下设的一个招标委员会或招标工作组来全权负责招标工作事宜,其招标委员会的具体组织结构与开发商董事会下属的招标机构设置大致相同。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专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与非常设性招标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招标代理机构是依照《公司法》设立,并完全按照《公司法》规定进行运营的经营性法人组织。正如我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和相应资金。因此,招标代理机构的组织机构与其他经营性法人组织无异。例如招标代理机构同样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通常采用经理制,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层下设市场部、技术部、财务部、行政管理部等常见的职能部门,分设部门经理等。 
  招标代理机构与其他非常设招标机构的区别之一便是招标代理机构中的技术部门其主要工作人员都采用合同制定编,而不是像非常设的招标机构那样采用临时外聘制度。招标代理机构与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所需的各种技术、经济专家建立长期的合同关系,从而形成专业能力强大的专家库。专家库的规模和质量往往成为评定招标代理机构等级的重要依据。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招标代理机构全权代理委托人的招标工作,但是招标代理机构并非是招标活动的最高权力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后,向委托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由招标人(开发商董事会或业主委员会)自行进行最终裁标,招标代理机构无权强制要求委托招标人接受中标推荐。完成代理招标工作后,招标代理机构向委托招标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或佣金。

  五、物业管理投标的组织机构
  要了解物业管理投标的组织机构就要先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机构。物业管理企业一般采用经理负责制,经理对整个企业负责,在经理层以下通常设有办公室、开发部、财务部、业务管理部、工程部、经营服务部,各部门再根据企业所管理的物业分设各小区或大厦管理处(如下图所示)。
基于物业管理投标过程中,大量的信息需要在短时间内进行快速的交流和积聚,因此物业管理项目投标工作,通常由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组织专门部门来全权负责整个投标活动。在物业管理企业中,与物业管理投标活动密切相关的有开发部、财务部、工程部三个部门,其具体职能分别如下: 
  (1)开发部:开发部是在经理领导下专职于物业管理业务开发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确定目标,选择物业,进行投标,参加市场竞争。无疑,开发部是物业管理投标工作的核心。
  (2)财务部:财务部是经理领导下的经济管理部门,负责财务、计划、经济核算和各类收费工作。该部门的主管一般都为总会计师,具有资深的项目财务评价能力。
  (3)工程部:工程部是经理领导下的技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预算,负责房屋、设备及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以及负责工程技术方面的咨询和研究工作。
  在物业管理投标过程中,开发部始终担任着主要角色。首先,开发部根据本公司的市场定位,选择与之相称的物业管理招标项目,进行投标。其次,由于编写投标书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难点是管理方案的设计和标价的计算,因此,在这些关键环节上,开发部通常都会在专门部门的专家协助下进行。在管理方案的设计上,开发部会向工程部咨询设计方案技术上的可行性;而在标价的计算方面,开发部也会征求财务部总会计师关于设计方案在财务上的可行性的意见。通常在投标书完成时,应得到总会计师和总工程师的签字认可。最后,开发部完成投标书后,经过总经理签字授权,即可代表物业管理企业向招标单位进行投标。
  大型物业管理企业的开发部一般都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以项目小组为单位,分管具体项目的投标工作,以及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工作;中小型的物业管理企业则大多由经理亲自对各项目的投标工作负责。

  六、物业管理招标的范围
  1.确定项目是否应该招标的原则
  在阐述物业管理招标范围之前,有必要先对招标范围的概念予以说明。
  招标的范围是指哪些项目必须要招标;哪些项目可以招标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指定承包商;哪些项目不适于招标。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以上对必须招标的项目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些影响力较大,特别是一些影响到公众利益、国家利益和国际声誉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其目的在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以较为符合市场规律的合理价格获取高素质、高信誉的承包商的服务,从而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
  对于不适于招标的项目,国家有关法律也作了规定,主要是一些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属于军事机密的项目,这些项目一般都不公开招标。这是因为:①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有可能涉及到与国家安全或军事有关的机密;②一些不法分子有可能会借投标之名,趁机窃取国家机密。因此,对于这类项目,一般由国家指定的工程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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