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处罚规定(五)

时间:01-27 20:23:42 浏览:6184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保安员处罚规定(五)摘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为轻微过失:(1)不佩带胸卡,不按规定着装,影响保安形象的。(2)执勤中违反执勤守则“十六不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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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员处罚规定(五)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为轻微过失:

   (1)不佩带胸卡,不按规定着装,影响保安形象的。

   (2)执勤中违反执勤守则“十六不准”的。

   (4)执勤中步伐不整齐,不按交接程序进行交接的。

   (5)在交接岗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起床的。

   (6)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区域逗留的。

   (7)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吵架.奔跑的。

   (8)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的。

   (9)浪费粮食,损坏公物的。

   (10)未经领导允许带外人在公司住宿,在员工食堂就餐的。

   (11)在岗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为严重过失:

   (1)违反保安执勤守则“十六不准”,造成岗位失控和不良影响的。

   (2)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的。

   (3)外出不归,私自离队的。

   (4)不签到或无理由早签的。

   (5)执勤中,不文明.不礼貌.骂人的。

   (6)错放人员,车辆进入停车场内,造成不良影响的。

   (7)工作出勤不出力,消极怠工,没有效率的。

   (8)对业主.客户不礼貌,与业主.客户争吵的。

   (9)在公司(单位内部)赌博的。

   (10)发现任何重大隐患或重要事故苗头不及时处理或上报的。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作开除或辞退处理:

   (1)内部人员不团结,打架,斗殴,监守自盗,侵吞他人或公共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2)利用执勤之便调戏妇女,乱拉关系,同本公司员工谈恋爱或有超出正常关系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3)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煽动员工怠工.罢工.辞职等活动的。

   (4)搬弄是非.诽谤他人的。

   (5)工作态度恶劣,侮辱殴打业主(住户)的。

   (6)看.听.传播违禁书刊.黄色录像.录音的。

   (7)盗窃财物的。

   (8)泄露公司机密或业主(住户)隐私的。

   (9)不执行公司命令,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10)酗酒.赌博.恐吓.吸毒或其它流氓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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