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6:18 浏览:6856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拂林园小区业主公约 (草案)
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环境及秩序,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公约。本公约对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业主应通过必要方式要求共居人、使用人及雇工等相关人员承诺遵守本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绿色家园拂林园小区
座落位置: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路拂林园(四至范围: )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房地出(合)字(99)第092号。
土地用途:高层住宅及配套
第二条 本物业区域共有部分是指本物业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所有道路、空地、绿地;不为单个业主拥有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共同使用的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外墙面,大堂,公共门厅、卫生间、走廊、过道、垃圾房、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地下室、楼梯间、变配电系统、照明灯具、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二次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空调系统、电视天线系统,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设置在任何单位内但与其它单位或其它部分共同使用的装置;物业区域内的市政排水设施,物业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第三条 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本物业区域内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其所占份额对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本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等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按照本公约约定维护本区域的共有部分,维护、修缮共有部分的费用由本物业区域内业主依其所占份额分担。本公约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业主都有义务进行维护。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的权利如下:
1.业主依法对其名下的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业主依法享有按设置目的和相关规定使用物业区域共有部分的权利;
3.业主享有召开业主大会的请求权、亲自或委派代表参加业主大会的参与权;并享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权;
4.业主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业主对物业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享有表决权;
6.业主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并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7.业主有权监督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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