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9:42 浏览:6477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目 的:有效的激励员工,引导、规范员工的行为。
原 则:奖励为主,惩戒为辅。
适用范围:安管部全体员工
奖励范围:
1.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学雷锋、做好事,经常受到业主、公司领导表扬的。
2.发现并设法抓获在工作区域内的偷、抢等违法犯罪分子,表现突出的。
3.积极为公司的保卫工作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的。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贡献的。
5.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6.工作积极性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
符合以上条款内容,公司将予以20—200元奖励,并进行表扬。
惩罚范围:
1.上班迟到、早退。
2.在岗期间打电话聊天,和女孩子嘻闹,严重影响保安员形象声誉的行为。
3.私自顶岗、换岗、脱岗,不按规定着装上岗者。
4.当值期间睡岗、看小说、听收音机、玩游戏机、手机或做与值勤无关的事。
5.不服从上级管理,顶撞领导的。
6.对上级下达的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
7.宿舍个人卫生差,物品不按规定摆放的。
8.在宿舍赌博,宣传、观看黄色小说、刊物、录相、光碟的。
9.违反请销假规定的。
10.工作消极,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作风纪律散漫的。
11.在岗期间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2.未经上级批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或进饭堂就餐的。
13.遇突发事件,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1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例,参予打架斗殴、嫖*,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
15.无故旷工超2天的。
违反上述条款第1.2.3.4.6.7.9.10.12条规定者予以20—200元罚金,屡犯者予以辞退。
违反上述条款第5.8.11.13. 14.15条规定者立即予以开除,并不作任何补偿。
本文关键字:保安员 物管制度,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