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维修管理规定

时间:01-27 20:29:54 浏览:6350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室内维修管理规定

  1、 目的

  以“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为商户排忧解难,收费合理,业主满意。

  2、 适用范围

  业主(租户)的室内保修、有偿服务、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3、内容

  1) 保养

  (1) 保修原则:工程部组织,建筑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建筑施工单位保修款(保证金)中支付。

  (2) 保修范围:凡室内土建、水、电、装修、安装项目均属保修内容,但由业主(租户)在使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和隐患;易损易耗物品非质量原因的损耗不属保修范围。

  (3) 保修期限:与开发建设单位交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个别项目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 在保修期内发现问题,由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三天内维修好,如不能及时保修,工程部按保修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如了现重大质量问题要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5) 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通知单”,管理公司代为保修的要填“工作单”。

  2) 有偿服务

  (1) 工作规程图示:

  业主申请客户中心维修登记出有偿服务单给工程部维修工程部派工上门检查出示工作牌现场查看向业主报价客户中心收费工程部维修业主验收征求业主同意

  A.由业主向管理处申请;

  B.客户中心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

  C.客户中心值班人员填写“有偿服务工作单”,并且将此单交给工程部派工;

  D.维修工带上“有偿服务工作单”并准备好维修工具上门检查,首先应向业主出示工作牌,使用上门维修的礼貌用语,查看现场后,根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向业主报价,业主不直接向维修工交费,而是到客户中心前台交费后进行维修;

  E.维修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F.维修完毕,请业主验收,对于业主不留意之处应尽力完善,验收后请业主在“有偿服务工作单”上写下意见,并签名;

  G.有偿服务单一式四份,工程部、客户中心、财务部、业主各留一份;

  (2) 维修原则:业主自愿、收费合理、满足要求。

  4、 注意事项

  1) 为业主提供的维修服务严格遵守“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

  2) 被派维修人员不得向业主收取现金。


本文关键字:维修  物管制度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