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6:44 浏览:6318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管理知识
一、营造健康的生存环境,需要物业管理企业的自律
真正适合广大业主需要的是一种优质的、规范的、收费合理的、稳定且持续的物业管理服务,是建立在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办事”。“管(理)服(务)结合”、“规范自律”基础上的质价相符的服务。要提供这样的服务,自然需要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但其中还存在一个问题不容我们忽视:现今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自律”意识,短期行为较为严重:部分企业通过“超低价竞争”、“虚假承诺”等手段取得物业管理权后,充分利用与业主间在物业管理消费上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大搞“形象工程”(即过分注重在保洁、绿化、保安等业主能直接看见或感知到的“外在形象”上的投入,做好“面子”工作),一味重视所谓的“服务”,而忽略、甚至放弃了其肩负的“管理”职能,造成业主行为的失范,公共秩序遭破坏就不足为奇了。而更重要的是,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在“服务”、“形象”上的过多投入,势必造成在“管理”方面的资源不足。特别是在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方面,其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设施设备日常维保工作长期不到位,甚至完全处于失控状态,使得磨损加大,老化加速,隐患增多,事故频出,直到提前“退休”。合同期一到,物业管理企业到是“一拍屁股走人”,落得个全身而退,可此时又有那家物业管理企业敢来接手这样一个“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物业呢?最终受损失的是谁?还是广大业主。这完全与物业管理实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作为专业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理应对这种管理与服务失衡的短期行为进行深刻地自我检讨,操守职业道德,加强企业自律,为业主提供实实在在的物业管理服务,也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和义务。
二、营造健康的生存环境,需要业主的理解
物业管理在中国兴起不过十余年,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其发展道路上难免有些磕磕碰碰,也正是如此才需要广大业主多一份理解,多一点支持,而不是遇到问题就贸然地、随意地“动”物业管理企业的“奶酪”。
物业管理服务正在被广大业主所接受,但就在这个接受的过程中,业主们对物业管理产生了很多歧义或误解,如分不清公开服务与个人服务的界限,弄不明自身依法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等等。因此存在着一些业主,以给物业管理“挑刺”为己任,有事儿没事儿就找物业管理企业的麻烦,也不管是不是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做的,能够做的,做得到的。稍有不满,轻则投诉,重则使出“杀手锏”——拒绝交费!甚至高举“业主自治”的大旗,煽动其他不明真象的业主“炒物业管理企业的鱿鱼”。诚然,物业管理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在现实中又有几家物业企业有这个时间、有这份精力去跟这个别业主较真呢?即使是手持法院判决这口“尚方宝剑”,但遇上“老赖”了,又能怎么着呢?执行难的问题同样棘手!
但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业主就可以如此轻易地“动”物业管理企业的“奶酪”呢?其实规范经营的物业管理企业也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往往难以得到有效地保护。经济上受了损失,精神上受了“打击”,但为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物管工作还要继续开展,日常服务也要照常提供,存在问题仍需持续改进,应该说:现范经营的物业管理企业也是“活雷锋”!他们更需要广大业主的理解和配合。
三、营造健康的生存环境,需要开发商的支持
需强调的是,这里所指的“支持”,是有条件的,有限度的。开发商在物业管理早期介入过程中接受物管方的合理建议,抓好工作质量;在物业销售、招租过程中不“越俎代庖”的替物管方胡乱承诺;在物业交接过程中依法提供相应的资源、资料;在物业保修过程中切实履行保修义务。这就是对物业管理的最大支持,这也就足够了!
而现阶段,部分开发商为促进其物业的销售,不惜投入重金给旗下的物业管理企业“恶补”。短时间内,房子是卖出去了,不明就里的业主也为享受了物超所值的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