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三)

时间:01-27 20:28:00 浏览:6494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住宅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三)摘要: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有权核实外来人员的身份、物品归属,并在登记后予以放行,以确保业主利益

   住宅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三)

   为保障小区的公共秩序合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丹东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业主可通过小区正大门进出及磁卡控制的侧门进出小区。

   -业主(住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为保证业主(住户)利益,凡住户个人携带较大件手提箱、包装箱等物品出门,须在本物业公司门岗进行登记;凡用户搬运家具、办公用具等,出门前将有业主签名(盖章)的搬出物品清单报物业公司核实,并由保安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以确保业主利益。

   -本小区内严禁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法规的违禁品进入。

   -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有权核实外来人员的身份、物品归属,并在登记后予以放行,以确保业主利益。

   -保安人员如有违纪、违章或无理刁难住户的现象,发现者可通过各种方式随时向物业公司负责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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