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泳客须知

时间:01-27 20:26:31 浏览:6920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尊敬的各位顾客:

  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敬请阅读以下须知事项,并共同遵守:

  1.为共同维护泳池的正常秩序,请您主动购票,按先后次序入场。

  2.凡患有肝炎、肺结核、心脏病、皮肤病(含各种肤癣、化脓性胞等开放性传染病)、红眼病、结膜炎、中耳炎、癫痫病、各种性病、精神病以及各种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等患者和酗酒者,禁止进入本池区,以上顾客不按本规定而进入池区,若在游泳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我司不负任何责任。

  3.儿童游泳须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按指定区域游泳,若发生意外,我司不负人身保险赔偿责任。

  4.进入泳池前,应穿着泳装,淋浴后再下池游泳。

  5.请不要在池内跳水、潜水、嬉闹、打球,互相呛水或做有害他人的游戏,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予劝离。

  6.在闪电或雷雨天气禁止下水,若发生意外,我司不负任何责任。

  7.若出现意外时要及时呼救,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配合救护。

  8.爱护场内的绿化和各种设备、设施,未经场内工作人员允许请不要擅自动用。

  9.请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和储物柜钥匙,防止失窃,若泳客自己不慎遗失,本场不负任何责任。

  10.请不要将各种刀具带入场内,以免误伤自己或他人,如发生现有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1.请维护泳场的环境卫生,不要乱扔垃圾,杂物,禁止将食物带入泳场。

  12.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保持场内良好秩序、大家共同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卫生的泳场环境。

  中山市xx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7月22日

  编 制:批准:

  维 护:生效日期:年月日

  抄 报:董事办、总经办、行政人事部各1份


本文关键字:游泳池  物管制度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

《游泳池泳客须知》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