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培训问题之1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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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销售培训103-112

   103“70年土地使用权”等于房屋产权仅有70年吗?

   购房者在与销售方签订合同时,正规的合同中一般都要有条款注明,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为多少年(住宅用地一般为70年)。根据此项条款,经常有一些购房者提出这样的疑问:既然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那么是不是我买的房子其所有权也只有70年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104哪些房产的房产税可以免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05出租房屋如何办理纳税手续?

   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房屋管理部门出租房屋,可在办理正常纳税申报手续时缴纳各项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房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材料,主动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如果未按规定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则按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6什么是城市土地使用税?购房者如何纳税?

   根据1988年7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作从1988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此之前,许多城市一直是征收土地使用费,征税法规实施后,收费的做法即停止执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城市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租住公有住宅的住户不交土地使用税,居住自购的商品房住宅、私有住宅者都应依法缴税。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更合理地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地差收入在国家、单位、个人三者间的分配,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的实际占用(使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固定税额征收。购房者使用的国有土地不仅仅是住宅外墙皮以内的建筑面积,还包括院、公共走道等等。业主分摊住宅楼宇的占地面积计税,税额的测定和分摊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组织测量,取得科学的依据,通过立法执行。为能使住户合理地负担税赋,国家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城市规模的大小分别规定不同的税额。按每平米税额计算,大城市0.5-10元,中等城市0.4-8元,小城市0.3-8元,县镇、建制镇、工矿区0.2-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分期标准为半年、一季等等)。税收工作由当地税务部门负责,缴纳期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10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交哪些税费?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如下:

   1、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108 如何确定房屋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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