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紧急情况作业指导书

时间:01-27 20:23:50 浏览:6565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1.0 目的

   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果断地进行处理,确保住户及相关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降低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减少财产损失。

   2.0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区域内发生的盗窃、匪警、火警、争吵、斗殴、触电及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3.0职责

   3.1保安部负责各区域之间人员协调及相关方紧急支援。

   3.2保安部经理/区域管理处经理负责抢险现场的指挥与督导。

   3.3公司相关员工应服从上级领导的调配,支持救护或抢险。

   3.4保安领班及岗位当值员负责安全防范及紧急抢险处理、维护秩序并保护现场。

   3.5技术部组织专业公司人员负责水、电等设备供应及抢修。

   3.6相关岗位人员应严守岗位,听从指挥,积极支持救护或抢救。

   4.0内容

   4.1盗窃、匪警的应急处理

   4.1.1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遇到/接报现行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毁坏财物或威胁住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立即前往事发现场迅速制止犯罪,并通知相关部门。

   4.1.2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在处理事件时,要保持镇静,控制事态扩展,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4.1.3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可随时通过通讯设备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协助对现场进行追踪/录像。

   4.1.4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要密切注意现场情况,并向区域管理处经理报告。

   4.1.5 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可根据事发现场状况拨"110"电话报警。

   4.1.6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负责保护现场,等待公安机关人员前来勘查,并协助进行调查。

   4.1.7现场如有人员受伤,拨打“120”或就近送医,并报警;若现场有内部员工受伤,应考虑现场急救,同时拨打“120”或就近送医,并报警。

   4.1.8区域管理处组织当班人员做好事件处理记录,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特别事件报告》/书面报告形式报告保安部/公司领导。

   4.2火警处理

   4.2.1灭火原则

   先救人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先控制后扑灭。

   4.2.2 报警方式

   A、各楼层的感烟(温)探测器

   B、各楼层的手动报警按钮

   C、消防对讲电话

   D、外线电话/值班对讲机

   4.2.3 报警处理

   A、消防中心值班人员(以下简称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或报告后,立即确认火警发生的地点、状况、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B、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附近当值保安员/屋村管理员前往火警现场确认,双方随时保持联系,追踪现场情况。

   C、发现现场有火情按4.2.4或4.2.5执行。

   D、发现是误报警,由值班人员分析原因,作出相应对策,并记录于《运行记录》。

   E、发现有人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立即上报区域管理处经理处理,情节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F、报警处理流程见图一。

   4.2.4 初起火灾处理

   A、确认现场有火情,岗位当值员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并利用火警现场附近的灭火器、消火栓灭火,尽力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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