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约

时间:01-27 20:23:11 浏览:6453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为加强xx华庭住宅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 )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正常,创造优良环境,特制定本公约,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

   一、业主权利和义务

   业主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的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设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份、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依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筑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地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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