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物业管理知识一览

时间:01-27 20:27:47 浏览:6946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国外物业管理

    另一种商业大楼的物业管理形式称之为“二手合同”形式,即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另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二手合同”主要是由于近几年的经济不景气,取得大楼管理权的物业管理公司为了降低营运成本和缩小管理规模而出现的“二手合同”。在目前虽然还不普遍,但却是物业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值得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借鉴。


    新加坡的物业管理

    新加坡的物业管理是在政府提出“居者有其屋”的政策,鼓励居民逐步拥有(购买)自己的住房而推向全国的。经过40余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一整套运行机制。

    一、物业管理组织系统健全。新加坡物业管理统一由新加坡建设发展局负责。该局下设36个区办事处,每个办事处一般管理2—3个小区,每个小区拥有4000--6000个住户,区办事处管理住宅一般为10000一15000套(户)。

    二、物业管理实行法治管理,而且管理范围广泛。除对物业管理作出一般性规定之外,对出售的公共住宅内部装修和管理也作出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如对新房装修的期限、保修的期限和室内装修的项目等都作出了严格规定,使之均被纳人依法管理的范畴。

    三、新加坡政府对住宅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保养维修十分重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最优质保养和服务。

    住宅楼的维修。政府规定每5年对楼房的外墙、公共走廊、楼梯、屋顶及其公共场所进行一次维修。

    电梯的保养与维修。所有的住宅电梯必须保证性能良好,一旦电梯发生故障,5分钟内电梯维修工必须到场维修。

    户内水电卫生设备的保养。国家建设发展局设有“热线”电话,与各区办事处的保养组保持联系,为居民提供24小时服务。各区办事处都有维修车,车内设有无线电话,以提供工作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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