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的一般特征、布局原则及经营管理原则

时间:01-27 20:27:35 浏览:6526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制度

   购物中心的一般特征、布局原则及经营管理原则摘要:购物中心在商业业态设置时要遵循业态平衡、主力突出、差异互补和统一形象的布局原则一般来说,购物中心在商业业态设置时遵循以下布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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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中心的一般特征、布局原则及经营管理原则

   购物中心的一般特征

   (1)购物中心的主要设施包括商业、餐饮、文化娱乐、服务和附属设施五方面

   一般来说,购物中心的主要设施包括以下五方面:

   a)购物设施。这是购物中心的核心设施,承载具体商业零售行为的商业设施,包括百货店、超市、专卖店、专业店、折扣店、便利店等;

   b)餐饮设施。这是解决商业人流吃喝问题的配套设施,包括各种餐馆、小吃、咖啡吧、酒吧和冰淇淋等;

   c)文化娱乐设施。包括主题乐园、图书馆、演艺厅、小剧院、溜冰场、游泳池、健身中心、公共会堂、艺术画廊和儿童游乐中心等;

   d)服务设施。针对商业人流提供的金融、卫生、清洁、维修等服务的设施,包括银行、洗衣房、社区服务中心、医疗中心、园艺中心和汽车修理等;

   e)附属设施。这是购物边缘行为设施,但也是购物中心区分于其它业态的明显设施,包括酒店、旅馆、公寓和大型停车场等。

   (2)购物中心在商业业态设置时要遵循业态平衡、主力突出、差异互补和统一形象的布局原则

   一般来说,购物中心在商业业态设置时遵循以下布局原则:

   a)业态平衡。根据国际购物中心的惯例,零售、餐饮、娱乐的黄金比例为52:18:30,一般在购物中心商业业态设置中,不会偏离这一比例太远。

   b)主力突出。一般情况下,购物中心内部结构由百货店或超级市场作为核心店,与各类专业店、专卖店、快餐店等组合构成。核心店的面积一般不超过购物中心面积的80%。核心主力店适合放在经营轴线或线性步行街的端点,不宜集中放置在中间,这样才能达到组织人流的效果。

   c)差异互补。购物中心的业态布局要能够在功能和形式上同业差异、异业互补。简单地说,同业差异就是市场有一定承受力,避免同质化产品的聚集。异业互补就是要满足顾客消费的选择权,并能给顾客带来多样的心身体验。

   d)统一形象。购物中心是一种多业态组合的商业组织模式,但它绝不是一个无序的大杂烩,购物中心必须是一个拥有明确经营主题和巨大创造力的品牌形象企业。因此,在商业业态设置中,要维护购物中心的统一主题形象和统一品牌形象。

   (3)购物中心的商业招商与经营一般遵循只租不售、放水养鱼式租赁、统一经营管理等原则

   现代购物中心管理运营的精髓就是要把松散的经营单位和多样的消费形态,统一到一个经营主题和信息平台上。因此在购物中心商业招商与经营上一般应考虑以下原则:

   a)只租不售原则。国际购物中心类商业的经营惯例是只租不售,以确保购物中心的前期规划能够得到充分落实。

   b)主力店招商放宽原则。相对于非主力零售商户的招商条件,核心主力零售店必须引入知名度高的大商家,因此,核心主力零售店的招商较困难,需要将招商条件放得较为宽泛。

   c)特殊商户招商优惠原则。“以点代面,特色经营”是购物中心的经营特点。特殊商户是指具有较高文化、艺术、科技含量的经营单位,对它们给予优惠政策,邀请其入场,能够起到增强文化氛围,活跃购物中心气氛之作用。

   d)放水养鱼式租赁原则。因为购物中心经营具有长期性特点,采用合理租金与优质服务做法,将整个购物中心的商业气氛营造起来,而后根据运营状态,适当稳步地调整租金。这样,发展商与商户才能一同成长。

   e)统一经营管理原则。购物中心是一个以零售为主的商业组织形式,需要采取精细化管理手段,加强经营控制力度,一般可采取的措施有:统一商户结算、统一营销服务、统一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统一培训服务、统一卖场布置指导服务、统一行政事务管理服务、统一物业管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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