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时间:01-27 20:27:22 浏览:6681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流程摘要: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着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

   房地产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

   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2)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转让取得;

   4)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

   5)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

   6)通过司法裁决取得;

   7)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

   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

   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

   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

   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权受用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付的责任等。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所有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型的

   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属协议出让的,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

   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

   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存量用地的,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权源资料;

   4)1:2000地形图2份;

   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地籍图各3份;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

   9)土地登记委托书。

   土地主管部门:

   ⑴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

   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远郊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不足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⑵土地使用权划拨

   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上(含10亩)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

   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下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

   ⑶征用土地

   (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由政府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上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上2000亩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⑷地价评估

   市房地局负责城近郊区、县土地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地价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的审查、地价审核和报批工作。

   招标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①用地者见到招标公告后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

   ②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他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③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④到指定地点办理投资登记,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用地者填写投标书寄给指定方进行投标;

   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⑦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拍卖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①用地者见到拍卖公告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

   ②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他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③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④到指定地点办理竞投登记,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竞投保证金;

   ⑤用地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竞叫牌;

   ⑥用地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投;

   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⑧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属经营性开发用地的,开发商通过招标、挂牌、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进行他的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着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迁方式

   1)政府组织拆迁:主要指通过批租、旧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拆迁;

   2)拆迁人自行拆迁:这是大型房地产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请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拆迁:适用开发商缺乏拆迁经验时委托专门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单位进行。

   2、拆迁的主要内容包括:⑴房屋拆建,如危旧房改建;⑵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如居民区、商业区、车站、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⑶环境治理,如扩展绿地、治理污染工程等。因此,城市房屋拆迁是伴随着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的,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处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

   3、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5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5)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

   6)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户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拆迁方式;拆迁限制;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

   7)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依法收取拆迁管理费(住在为7元/平方米,非住宅为3元/平方米),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发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即可组织拆迁,并与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共有3种方式:货币安置、现房安置、就地或异地还建。拆迁完毕后,申请拆迁验收,取得《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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