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客户接待条例

时间:01-27 20:29:42 浏览:6897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销售

   1、置业顾问接待客户顺序以排班表为准,依次顺序接待。

   2、置业顾问若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热情迎接客户。

   3、置业顾问不得抢客、挑客,否则一律取消销售资格。

   4、只要对楼盘有兴趣,愿意接受置业顾问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视为一个接待名额。除在作楼盘介绍前已说明是同行或推销物品的,可不算接待名额,否则一律算入接待名额。

   5、每个置业顾问都有义务帮助其他置业顾问促成交易。如有需要义务帮助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置业顾问负责。

   6、老客户来访,原接待的置业顾问可优先接待,但必须及时知会其他同事或经理,否则视为抢客。

   7、置业顾问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后,若不能出示有效客户登记(有效客户登记时间为三个月),无论成交与否,原置业顾问都要把客户还给当前置业顾问。

   8、来访老客户归属暂不能确认时,当前接待置业顾问必须立即表态是否接待。

   ①如放弃接待,(来自:www.fangxiucai.com)则由排序最后的置业顾问义务接待。登记以后,如查出是其它置业顾问有效的客户需主动交还。如不能查找出有效登记,则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且不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②如自愿接待,算其客户接待名额,但若事后查出是其它置业顾问的有效登记客户,必须还给原置业顾问。

   9、归属已明确的来访老客户,只要未成交(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均视为原置业顾问当天一个接待名额。

   10、若轮到置业顾问正在接待客户,或不在售楼现场(如去洗手间等,五分钟内有效),自动跳过,客户名额不另行补回。若因公事外出,经销售经理确认后可补回。

   11、登记过或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同时进入售楼处,新老客户都视为原置业顾问的客户。如新客户单独来访,除原置业顾问事前有知会销售经理,可视为其客户(当天没上班除外),否则一律按新客户顺序接待。

   12、任何置业顾问不得递名片予他人客户及联系业务,除非得到该置业顾问同意,否则视为抢客论处。

   13、在别人接待客户时,其他置业顾问不得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14、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必须有始有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而转接其它客户。

   15、所有置业顾问均有义务做电话咨询,鼓励客户到现场看楼,电话登记一律无效。但置业顾问可以让电话咨询客户来现场后找自己,(来自:www.fangxiucai.com)客户到现场并作有效客户登记后,则算作该置业顾问客户。电话客户来现场,若该置业顾问不在,按新客户轮序接待。

   16、置业顾问无权私自为客户转名,或直接找发展商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17、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18、置业顾问必须做好客户的跟进工作,并配合发展商做好售后服务。

   19、如出现不属于以上列入之情况,由销售经理统筹安排,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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