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项目销售证所需资料

时间:01-27 20:29:04 浏览:6148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销售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视各地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1、《商品房预售申报表》(一式三份);
    2、预售楼款监管协议、预售房款专用帐户及银行印鉴卡(镇、区房地产公司合作项目由镇区房地产公司监管,其它项目由建设局房管科监管);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
    5、《商品房建设准建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小区概况、投资组合、申请预售楼宇的开发计划、资金来源、施工进度方案、竣工交付使用时间、销售点、售后的物业管理等);
    7、商品房预售方案;
    8、总平面图复印件并用彩笔画出申报位置;
    需要其它单位代销楼盘的项目,提供委托代销楼盘的资料;需要在港、澳、台和境外预售的楼盘,提供境外预售楼款监管协议。
    注:
    (1)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分期或分单项办理商品房预售。申请预售的楼宇,必须己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且其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如下要求:七层以下(含七层)的商品房项目,己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项目己完成三分之一结构工程。
    (2)以上第3项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第2、6、7项需提交原件,第4、5项需提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和第6、7项原件统一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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