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9:42 浏览:6542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估价
(一)、办理程序:
1、到执业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设立机构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向执业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资格,新设立机构由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核发《临时资格证书》;
3、一级资格由市、州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报省建设厅初审合格后转报建设部审批发证;二、三级资格由省建设厅审批发证。
(二)、申请条件:
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符合《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所列条件。
(三)、申报材料: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评定申请报告;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申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企业章程及章程公证书;
5、企业出资人协议及出资协议公证书;
6、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7、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其中注册估价师出资总额应占注册资本的50%以上);
8、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者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者应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9、《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变更申请表》和《劳动人事合同》及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
10、房地产价格评估操作规程及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11、经营业绩材料:申请确定正式资格等级的,提供年度完成的5宗与资格等级规定相应规模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12、市、州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确定正式资格等级的初审意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