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与设计变更处理办法

时间:01-27 20:29:16 浏览:6679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制度

   本文摘要:由客户服务专员负责住宅单位工程/设计变更联系事宜(包括工程建议与产品建议),在强销售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客户变更,以上变更由销售经理界定变更的可行性,同意后方可接纳客户的申请。

1.工程/设计变更原则

   1).由客户服务专员负责住宅单位工程/设计变更联系事宜(包括工程建议与产品建议),在强销售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客户变更,以上变更由销售经理界定变更的可行性,同意后方可接纳客户的申请。

   2).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

   申请变更的事项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重新申报的;

   申请变更的事项影响外立面及结构安全的;

   在工程进度上已经没有操作时间的;

   2. 工程/设计变更的处理办法

   1).工程/设计变更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客服专员知会相关信息,工程变更处理专员必须在24小时内联系客户告知工程/设计变更申请正在处理中,并将尽快回复,并于24小时内与销售经理联系界定变更的可行性;

   2).申请变更的内容应以报请技术经济部与工程部核定、汇签的最终结果为准;

   3).所有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应在7天内由客服专员回复业主;

   4).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引起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业主自己承担;

   5).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变动,原则上由业主自己承担,特殊原因等情况下不收变更费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实施;

   6).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已经受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二次变更申请;

   7).工程/设计变更申请一经业主确认,不接受以工程/设计变更为由的任何形式的换、退房申请;

   8).应对工程/设计变更过程进行登记,并要求相关人员(包括客户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本文关键字:工程  房地产制度房地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