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时间:01-27 20:27:47 浏览:6310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装修装饰

   本文摘要: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相符的,除立即责令其停工外,必须补办相应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下列情况属违章装修,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视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一、业主(住户)装修动工前7天必须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队进场装修前应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施工工作证》,必须持有本公司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三、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相符的,除立即责令其停工外,必须补办相应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下列情况属违章装修,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视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1.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挪动住户电源开关箱、或私自改动上、下水管道的。

   2.私自凿除楼面、地面层的;使用电动工具打孔时,影响隐蔽线管、水管的。

   3.私自改变入户大门及窗户型号、规格、颜色的。

   4.私自改变外墙装饰的。

   5.楼、地面、www.fangxiucai.com墙增设花岗岩及其它超重材料的。

   6.随意在外墙上打洞的。

   7.未经批准封闭、占用公用走道、消防通道、天台、屋面及楼梯、厅间和其它公共场地的。

   8.擅自安装进户防盗门的。

   9.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及其它物品的。

   10.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渣物造成阻塞的。

   11.装修环境不整洁,在公共场地乱堆放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

   12.装修后和装修中造成上、下水管渗漏和阻塞的。

   13.动火作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14.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煤气的。

   15.使用超量可燃性材料而未做阻燃处理的。

   16.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而未警戒和按规定排放的(使用前必须经管理处同意)。

   17.动用和移动消防设备设施的。

   18.未经管理处允许,施工人员私自在装修屋内居住的。

   五、上述各款未尽事项,对于违反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管理处可以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扣押相应保证金或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备注:以上手册内容如有变动或修改,以管理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到水印长堤管理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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