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是中国百货零售业难解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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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肯锡所说“在未来3年至5年里中国零售业60%的市场将由3家至5家世界级零售业巨头控制”的局面。跨国零售集团在中国有自己发展的难处,本土企业也有自己成长的优势,情况果真如此吗?

   沃尔玛在中国已经开了十几家店,前期又进入北京市场;与此同时,中国的百货零售企业如上海一百、华联、农工商、北京西单商场集团、深圳万佳也在竞争与学习中快速地成长。中国零售业刚刚对外开放,现阶段感到外国竞争者似乎不如原来想象得那么可怕,不过,目前仍然处于保护期,真正的较量还没有开始。

   产权制度——中国百货零售业难解之痛

   建国后,中国的商业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年至1957年的商业建立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58年至1978年的计划经济阶段;第三个阶段是1979年改革开放至今。而第三个阶段则是中国商业流通领域发生变革最大的时期,商业作为一个敏感的行业开始在社会经济流通中扮演重要角色;这是一次重大的飞跃。接着,当商店越开越多,简单层面的竞争转化为商业资本的竞争,这就是目前国内商业企业难以跨越的“龙门”。2001年,国内的媒体和经济界已谈到商业资本问题,甚至有人称商业资本正在回到“贵族的殿堂”。实际上,商业资本在国内始终处于尴尬、稀缺的状态,而商业资本的运作也存在着诸多障碍。

   中国入世后,商业企业、大型零售企业对外开放的程度仍然比较有限,这一领域的合资是有条件的,须严格审批,尽管通过种种变通的方式建立了许多合资零售企业,但比例仍然很小。根据我国与世贸组织有关成员国达成的协议,入世后我国零售服务方面将做出部分让步。

   中国有条件地、谨慎地逐步开放商业零售领域,原因是国内的商业企业在观念、经营模式、经营理念上很难在短期内与外国同行竞争。中国在未来的几年里,百货零售业相对平和的竞争状态将被打破。一方面,那些已经在中国站住脚的跨国零售集团本土化的进程将逐步加快,它们不仅了解中国的消费者,也培养了本土的管理人员;另一方面,企业发展的外部限制将逐步放开,一些跨国零售集团将成为真正可以“四处奔跑的狼”。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零售企业与跨国零售集团的竞争在方式、手段、心态等方面都要发生变化。今天,我们需要以新的视角来看待中国百货零售业的发展。

   中国的零售企业最应该关注的是什么?是竞争对手、顾客、经营策略、管理技术和方法,还是企业理念?中国百货零售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产权制度是问题的根源,它的位置似牵一发而动全身。

   目前,中国大部分百货零售企业,特别是大中型百货企业的资产为国家所有,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企业运行机制、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就很难跳出原有的框框,企业竞争力很难提高,实现传统百货业向现代百货业的转变也将困难重重。

   现阶段国有百货零售企业产权制度上的弊病主要是所有者的代表人“缺位”问题,以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为例,董事长或总经理作为法人代表,从形式上看是代表国家、代表企业所有者,但他们并不握有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股份,这势必影响到他们承担经营风险和管理责任的积极性。只有建立起严格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传统百货零售企业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才能根本性地得以改造。

   上海的一些资深管理咨询顾问团认为,目前国内商业企业对市场的研究很浅,仍处于启蒙极端,远远不如工业企业。工业企业被竞争所迫,产品质量已不可同日而语,提升非常快,并在市场上炼就了一身本领。但商业企业在一些地方仍具有垄断性,尚未有国外企业的激烈竞争态势。一些企业对商品的研究很浅,今天卖电脑、软件,明天买锅碗瓢盆,既缺乏专业人才,又无法宣扬商品的卖点,无法整合企业的优势,更谈不上整体的经营定位或营销策略。但这并不是国内大型百货零售企业的普遍缺陷,有些企业的中高层经理人都很懂得用心经营商品和热忱对待顾客,他们了解现代营销、人力资源、成本控制等企业管理的要素,他们对国际零售业的发展状况也了如指掌。但是,即使是经过改制上市的上海一百和西单商场,都未能解决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谁真正为企业负责?

   由于所有者缺位,产权残缺(即资产的收益权与控制权脱离),经营者对企业的利益没有切肤之感,或者裹足于既得利益不思进取、行为短期化,缺乏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动力,导致企业对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市场变化反应十分迟钝。

   产权问题背后的多米诺骨牌

   中国百货零售业在与跨国零售集团竞争中的弱势,主要体现在商业资本问题上。国内的百货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很少有商业资本注入,几乎都是招商行为。缺乏商业资本的后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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