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

时间:01-27 20:26:31 浏览:6445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项目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摘要: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使用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时,项目工程师有权对相关单位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

    实行《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管理制度,是筹建处对施工单位现场及监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根据**高速公路合同文件结合**高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使用

    1.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时,项目工程师有权对相关单位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1)现场施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潜在的不安全隐患、施工投入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其他违反合同及施工规范的行为。

    (2)现场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监理工作,应旁站而不在岗或责任心差,工作弄虚作假、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对违规操作、质量问题视而不见,以及故意刁难拖延等。

    2.《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内容

    (1)指出存在问题,要突出关键性问题。

    (2)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警告、令其返工、局部停工、经济处罚、建议撤换当事人等。

    二、签发程序:

    1.发现问题,首先与监理及承包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交换意见,如情况严重及时与项目经理、总工联系,监理不在或属于监理问题,口头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并交换意见。

    2.项目工程师口头请示主管工程副处长同意后即可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重大问题及时向处长报告。

    3.《项目工程师备忘录》一式四份,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筹建处各一份。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拒绝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则视为不服从业主管理,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三、《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反馈: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后,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在限期内整改,否则筹建处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后,必须按项目工程师要求的时间,由被整改单位将结果书面反馈给项目工程师。

    附:《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高速公路秦皇岛段

    项 目 工 程 师 备 忘 录

    致                        :

    项目工程师: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筹建处、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各一份

    项目工程师将备忘录交工程科汇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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