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七)

时间:01-27 20:28:38 浏览:6223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公文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七)摘要:由此我想借题发挥一下,向同学们介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首先这类案件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七)

    同学们:上午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让我想到教室里坐着的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那就是你们。确实,能在此刻暂时放下繁重的学习任务,听一听法制课,对我们每一位同学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希望同学们能通过一些现实中的案例,结合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事,引发必要的思考,能够自觉抵制歪风,坚决走正道,从而健康地成长——包括身体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思想上的。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现在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你们渴望在校内外能结交到更多的朋友,但是哪些人可以结交,哪些人不能交往,你们又靠什么来区分?年轻人的天性就是爱玩爱闹,但是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你们用什么办法来控制自己?在这里,我给大家讲几件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

    第一件事情发生在某学校,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医院急救车救走。那么,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有,两名学生为一点小事情大打出手,结果张某将王某脸部打伤,好了以后留下一道伤痕,张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吗?答案不仅是肯定的,而且张某这种行为的性质要比上面甲学生的性质严重。

    以上两个案例,让我想到了上星期在校园内发生的一件事,六年级有位女生在撑双杠时,另外一名女生去推了她一把,造成她倒地摔伤,现在是否骨折还有待观察鉴定,但不管另外一名女生是出于什么原因去推她的,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在校园里还发现,在学校底楼和二楼的某些低年级同学,喜欢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追逐打闹,须知一旦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受伤,另外一方是绝对不能免除责任的。

    去年暑假期间,学校进行了大修,增添了一些方便同学的设施,比如饮用水设备一个楼层就是几万块,希望每位同学爱惜使用。比如卫生间设施装了门作了隔离,更人性化更文明了,可是在三楼和四楼的男厕,就是有小部分人看不得这样的进步,非要去破坏门板,是力气没地方用,还是有什么独特的癖好?实际上这也是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财物,而且一旦造成人员伤害,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到时候你千万不要说我只是为了好玩,只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已经被发现由德育部教育过的,还有未被发现心存侥幸的那几位男生,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件事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位法官说的故事。这个案件,让人震惊,让人感慨,让人久久不能忘记。这个案件的背后,有一个很伤心的悲情故事。我很想把这个故事告诉我身边的每一个孩子,但我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理解其中的含意。这是某年5月22日凌晨发生在丹阳市机电中专学校大门口的一起凶杀案。那天凌晨3点多钟,50岁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倒在了血泊之中,气断身亡。这个案件震惊了周围的居民和新闻媒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仅用7个小时就破获了此案,当天上午11点钟,就抓获了正在机电中专一间宿舍里呼呼大睡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刚满18岁的许某某和严某某。案情也真相大白了。

    原来,许某某和严某某上网成瘾,通过网络游戏,两人成了好友。没日没夜、昏天黑地的网络生活,使两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也厌倦了学习。不久,两人都退学了。严某某远走广东打工,许某某就在家里无所事事,每天除了上网,还是上网。

    案发前几天,严某某从广东回到丹阳市,一头扎进某个网吧,用“沽名钓鱼”的网名,呼叫网名为“杀鸡取暖”的许某某,两人吹牛聊天打游戏,快活了几天,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什么问题呢?两人身上都没有什么钱了。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想到快活的日子就要到头了,两人就商量去抢钱。两人的QQ记录上还有这样一段对话——

    “杀鸡取暖”问:“我们去抢的目标是谁?”

    “沽名钓鱼”答:“随便。”

    又问:“你说句话嘛,到底找谁?”

    答:“找个倒霉鬼。”

    “杀鸡取暖”同意说:“要得,到时候再说吧。”

    一起抢劫凶杀案的预谋过程,就这么很简单的,在键盘上敲定了!恶念一经产生,就难以遏止。

    5月19日下午,两人从网上下来,却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两人在本市某超市买了两把尖刀。当天晚上两人怀揣尖刀,在本市街上踩点寻找那个所谓的“倒霉鬼”。凌晨3时,可怜上有老、下有小、家境贫寒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就成为了他们的刀下亡魂!两人杀人后,也顾不上抢钱了,慌忙逃回许某某的宿舍。在极度的恐惧和疲倦中,两人竟然睡着了。直到警察包围了这栋宿舍,脚镣手铐加身,他们才从一场噩梦中惊醒!当然,他们很快进入另一个更恐怖的噩梦,那场噩梦的结局就是,按照法律程序终结他们的生命!

    法官说:从镜头上,我感觉到了许某某和严某某在法庭上所表现出来的无限懊悔和万分恐惧的心态。这个案件先后两次开庭审判。每次总能看到一个白发苍苍、满脸沧桑的女人坐在台下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这个女人是那么的孤独和悲伤,使我意识到她可能是某个当事人的奶奶。终于有一天,也就是这个案件宣判前的一天,这个女人走进了审判长的办公室,用嘶哑苍老的声音问:“审判长,许某某会被判死刑吗?”审判长反问她:“你是许某某的什么人呢?”她说:“我是他的母亲。”审判长感到很吃惊,也许是那个年轻的脸上还带点稚气的罪犯和这个衰老虚弱的母亲对比太大了。从她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地诉说中才知道,她的头发是在她儿子被捕之后那几天里变白的,她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在某中专学校学生科工作,她丈夫是市里某银行一个科长,她儿子小时候也很聪明懂事,很听话,学习成绩不错,8年前,她丈夫在一场车祸中丧生,那一年儿子还只有10岁,后来,儿子就不太听话了,喜欢上网了,再后来就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了,再也管不住了,她苦口婆心讲过道理,叫亲友做过工作,甚至请公安机关的朋友帮助管教,但都无济于事,她儿子依然我行我素,最后退学流落社会。她说着说着,最后虚弱的差不多要下跪了,她说:“审判长,你如果判了许某某的死刑,也等于判了我的死刑。他是我活着的唯一希望,哪怕法律惩罚他坐一辈子牢,只要他有活命,我的希望就在,如果他没有了,那么,我也活不成了!”她反反复复说着这句话。我们能够理解她作为一个母亲的感情和想法。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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