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8:38 浏览:6897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装修装饰
为确保写字楼 楼 房间 公司装修工共区域在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现物业公司要求装修施工方 公司签订本承诺书,承诺要点如下:
1. 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公司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 物业公司如发现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下令改正或下令停工直至不安全因素消除为止。
3. 负责上述房间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等事故。
4. 开始施工前三天通知物业公司,以便物业公司提早安排进场事宜。
5.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物业公司解释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6. 用电、水和动火前应得到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 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操作证须给予物业公司检查和复印存档。在用电前要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由物业公司人员检查配电箱合格后方可合闸使用,责任分界以公司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由物业公司负责,开关以下由装修公司负责。
*用水应事先向物业公司提出,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7. 遵守写字楼的保安规定,并听从保卫人员的安排。
8. 在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安全存放工作,并报物业公司,得到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带入,物品存放量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量带离现场。
9. 写字楼范围内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的烟感头和温感头不受遮档。
10.施工区域应配备足够消防设备,五公斤手提灭火器数量不少于每一百平方米一个。
11.当发生消防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物业公司保安部,必要时报警。事后书面报告事故原因,并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
12.当日施工垃圾应当日清理,尤其是刨花锯沫或助火垃圾。施工堆料不得阻塞消防通道 ,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备。
13.每天施工完毕后,安全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电器设备应切断电源。
14.装修设计修改后应重新申报物业公司工程部审批,审批后才能再施工。
15.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服从物业公司人员监督检查,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负责人签署及盖章:
联系电话:
二零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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