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时间:01-27 20:27:09 浏览:6888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装修装饰

   为加强本大楼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大楼环境整洁、美观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参照《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凡业主(住户)进行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须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一、装修审批

   1、房屋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提前三天向物业管理部申报,详细如实填写《房屋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装修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原件,经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由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签定〈装修工程责任书〉,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还应签定《防火责任书》。

   2、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后,应向管理部交纳装修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维护补偿费(用于楼道粉刷、道路清理)、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装修费用(详见《明星村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须持负责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挂于施工现场。工程完工后,经管理部验收,无违章等情况发生,管理部在1个月内退还装修保证金,否则,要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或赔偿金,多退少补。

   3、装修作业人员,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管理部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凭证方可出入大楼。

   4、办公楼或商铺的装修需由消防部门审批的,还须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5、对未向管理部申报或不符合规定条件自行开工的装修工程,管理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装修行为并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二、装修范围

   1、房屋装修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住宅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建筑物结构的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房屋装修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2)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3)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边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4)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壁、超负荷吊、安装大型灯具等;

   5)任意创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6)破坏或者拆改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7)户内给水管全部为暗埋,由物管部人员告知所标明暗埋管线位置,暗埋管线部位严禁使用电锤或凿打,以保证水管的安全使用;

   8)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确需适当改变或加大负荷的,应通过设计院设计并征得物业管理部同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为使大楼外观美观整洁,不得随意安装外置防盗网,但可在物业管理部统一尺寸规格、用材要求下,在玻璃以内或不凸出外墙范围内安装内置防盗网;雨阳棚、门面招牌要在物管处的统一要求下安装;不得随意改动。

   3、安装空调须按物业管理部规定安装:室外机必须按设计要求装在指定位置,并统一排放冷凝水,无设计指定位置的须由物管理部批定位置,且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支架尺寸符合物管要求。

   4、禁止擅自拆改供电、通讯线路。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转换层装修应自开工之日起的日内完成装修。如确实需要延期,装修公司应提前10日(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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