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5:06 浏览:6963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销售
近年来,在有的地方,楼市火得一塌糊涂。开发商瞅准机会,趁机使出了“诚意金”、“会员制”、“定金”、“VIP卡”等五花八门的手段炒热楼市,火上浇油。例如,仅仅一个重庆市,自2007年8月以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就通过在楼盘销售中发放所谓“VIP卡”,收取“诚意金”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收取购房者办卡费用至少6000多万元。
实际上,早在2006年,各地方政府就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对此类行为进行整治。但在房地产业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开发商们往往将禁令当做“耳边风”,照样我行我素。
也许有消费者认为,在户型合适、价格较便宜的房子难购的情况下,交“诚意金”也许还是无奈之下的一个权宜之计,然而实际上,“诚意金”只能保证消费者的诚意,却管不住开发商。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贵阳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当前房屋开发商在购房时收取“诚意金”这一普遍现象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诚意金”交付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无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几家楼房销售中心,揭开了购房“诚意金”背后所隐藏的陷阱。
羊毛出在羊身上
“羊毛出在羊身上,钱最终还得购房者自己掏。”在购房“诚意金”方面曾经吃过亏的贵阳市民张先生表达了他的无奈,“当初买房时,为了能得到好房子和在价格上得到一定的优惠,我向开发商交纳了2万元‘诚意金’。但是,当我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他们却要我按照现在的房价付款。当初所谓的‘优惠’一点都没有,还多付了一笔钱。”无独有偶。陈女士在谈到自己的遭遇时,显得非常愤怒:“当初交纳‘诚意金’时,房子非常合意,但是交房时,户型却和当初的不一样,于是我要求退还1万元‘诚意金’,但开发商却以我违约为由,拒绝退钱。交进去那么多钱又要不回来,心疼啊!”
所谓购房“诚意金”,就是开发商在楼盘还在打地基时,就已开始对外发售代表“贵宾”身份的VIP卡。要获得VIP卡,就必须向开发商交纳数千元、甚至几万元不等的“诚意金”。“诚意金”的收取主要集中在双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对合同具体内容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仅能表明双方具有签订合同的意向。
由于购房“诚意金”在法律上对开发商不具有约束力,使得购房者交纳的“诚意金”犹如“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