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性空气调节系统的划分应符合什么要求?

时间:01-27 20:26:57 浏览:6109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施工管理

    工艺性空气调节系统的划分应符合什么要求?

    1.室浊允许波动范围大于±0.5C和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大于±0.5%的各房间相互邻近,且室内温湿度基数、单位送风量的热扰量、班次和运行时间接近时,宜划为同一系统;

    2.室温允许波动范围为±0.1~0.2C的房间,宜设单独的系统,当 ±0.1~0.2C 的房间较小,且附近有温湿度基数和使用班次相同的空气调节房间时,可划为同一系统。

    3.有消声要求的房间,不宜和产生噪声的房间划为同一系统。

    注:室内温度左数不同或热湿扰量相差较大的房间,划为同一系统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设局部处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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