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01-27 20:26:57 浏览:6815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工程管理

    为了规范管理,便于预结算编制及审计,特制定《工程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预结算资料整理要求:

    1、送建设方的资料为一式三份(套)。

    2、预结算书土建、安装工程分开装订成册,分册资料内容应包含:

    (1)封面及目录。

    (2)编制说明:包括工程量计算依据、定额子目套价依据、取费、材料调价依据等。

    (3)工程造价表[①+②+③]

    ①含税大包干造价;

    ②含税清单计价工程造价;

    ③变更部份增减的造价。

    (4)含税清单计价分项工程造价表,及变更部份分项工程造价(来自:www.fangxiucai.com)表[设计变更或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该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内容造价增(减)计算表],内容如下:

    ①分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②取费表。

    ③含税清单计价子目套价表、定额子目套价表,材料分析表。

    ④材料价差调整表。

    ⑤工程量计算表。(分项工程计算式中应标明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及设计变更等资料的页码编号)。

    ⑥建设方签字转发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含工程量与材料价格、计时工、小段包干费),必须有封面、目录及页码编号,及对应的设计变更、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和核定单编号。

    (5)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补充招标答疑、施工合同、图纸会审交底纪要等有关资料分类装订成册,有封面及页码编号。

    3、施工图和竣工图(土建、给排水、强电、弱电安装分开装订,有封面及目录和图纸编号)。

    4、所有签字、盖章手续必须完善。

    二、工程项目预结算办法:

    1、合同规定含税总价大包干造价项目:按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补充招标答疑规定的工程内容造价大包干。施工期间,不论政策变化、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造价的调整。

    2、合同规定按含税清单单价大包干的项目、按甲方、监理方签证认可的工程量乘以大包干含税清单单价计算造价。施工期间,不论政策变化、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清单单价的调整。

    3、变更部份的造价增减。

    ⑴对于本合同中已明确的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原则上不论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材料价格的调整。但在施工期间甲方变动材料品牌、规格(书面通知为准),经甲方、监理方、现场工程师现场签证的材料数量,按调查的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本调整造价只计取税率,再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独立进入工程造价。其它材料在施工期间均不进行调整。

    ⑵如因甲方原因或设计原因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变更,依据甲方转发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增减工程,报甲方审核签证(来自:www.fangxiucai.com)确认后的工程量;土建工程套用湖南省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不含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安装工程能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的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不含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不能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的套用2002年版《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不含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调整人工费(按28元/工日调整)和材料价差(按本条的⑴款进行调整)后,计取税费3.38%,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⑶签证计时工按32元/工日计算,进入税前造价。

    三、设计变更及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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