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

时间:01-27 20:28:00 浏览:6740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安全施工

一、治安保卫队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退伍军人(凭退伍证)或身体素质好,具备一定的军训基本功。

  2.身高1.7米以上。

  3.20岁以上,28岁以下(凭身份证)。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凭毕业证)。

  5.身体健康(凭市、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6.思想品德好(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材料)。

  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凭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

  8.要有具当地户口的成年人担保。

  优先条件:

  1.近年度退伍军人优先

  2.党员优先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

  (二)保安队伍的基本要求

  1.保安队长思想品德好,军事素质过硬;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表达能力。

  2.季度训练考核,人均分数在85分以上为达标。

  二、治安保卫队员的训练
  为培养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文明执勤的保安员队伍,必须对保安人员进行常规性 的军事化、正规化、规范化的学习和训练。

  (一)上岗前培训

  对新录用的保安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

  2.物业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学习《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3.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工作纪律,劳动纪律,人事管理规定。

  4。安全防火教育:消防基本知识。

  5.ISO99000质量体系标准的基础知识,主要学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6.公司《治安工作手册》中的基本要求。

  7.其他有关知识:普法知识,职业道德教育。

  8.军训:主要为队列训练。

  (二)岗位培训

  对在岗的保安员要进行常规培训,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 ,培训内容包括:

  1.详细学习公司制定的《治安工作手册》内容:即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规定,工程程序、规范、标准

  2.常规训练: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体能训练、消防灭火训练、交通指挥训练

  3.有关精神文明内容的学习

(三)培训安排,见表6-2-1、表6-2-2

 

  三、治安保卫队员的考核
  (一)单兵队列考核标准

  1.军人军姿:头要正,颈要直,挺胸收腹,两眼平视前方,下额微收,两臂下垂,五指并拢,拇指贴在食指第二关节,中指贴在裤缝,精神面貌好。

  2.停止间转法:“两快一稳”,即转体快,靠脚快,站得稳。

  3.齐步与立定:向前摆臂到作训服的第三、第四颗纽扣之间,离身体约30厘米,不超过衣缝线,向后摆臂离身体约25厘米,步幅75厘米,步速112~116步/分钟。

  4.正步与立定:绷脚尖,小腿带动大脚,脚掌离地约25厘米,步幅75厘米,步速110~ 115步/分钟。

  5.跑步与立定:第一步“跃”出去,运臂时“前不露肘,后不露手”,步幅85厘米, 步速170~180步/分钟。

  6.敬礼:手指并拢,手腕与小臂平直,大臂抬到与肩平,手指与帽檐接缝处约1~2厘米,取捷径一步到位。

  (二)擒敌应用技术动作

  1.基本功:

  (1)直打、侧打、勾打:出拳以“快、准、狠”为主,动作与力量结合。

  (2)弹踢、侧踹、勾踢:腿部稳而有力,配合两手动作。

  (3)综合练习:手与脚的巧妙配合,扭肩送膀,协调一致。

  2.擒敌拳:动作准确、熟练,刚劲有力,干脆利落。

  (三)军事体能测试标准

  1.百米跑14秒以内。

  2.俯卧撑50个以上。

3.爬楼20层楼45秒以内。

 

  四、保安队员主要职责和权限
  (1)保安队长职责

  ①主持全队工作,坚决执行管理处主任指令,带领全队人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安 全保卫工作。

  ②熟悉治安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考核标准,掌握治安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 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③及时做好保安员的岗位培训、军事训练及日常考核工作。

  ④做好保安队的月工作安排(包括训练、学习安排),每周召开班务会一次,每半月召开队务会一次。

  ⑤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零点之后的夜间查岗每周不少于两次。

  ⑥带领保安队配合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⑦负责全队队员的内务管理和考勤工作。

  ⑧处事公道,言行文明,对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虚心接受工作建议和意见。

  (2)保安队长权限

  ①对本管理处物业有权进行安全监督。

  ②有权检查各岗位保安员执勤情况,对玩忽职守,违纪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③每月对考核不合格的保安人员有权予以处罚。

  ④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有权提出调离和辞退建议。

  ⑤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保安员进行调整。

  (3)保安员的职责和权限

  ①有权制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现 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和罚款的权力。

  ②对发生在所护卫区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持秩序、提 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③在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时,保安员可以配备和使用非杀伤性防卫械具。

  ④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人,保安员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罚款、裁 决等处罚的权力。

  ⑤对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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