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四)

时间:01-27 20:27:09 浏览:6276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安全施工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四)摘要: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的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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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四)

    1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2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4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5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的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6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8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9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0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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