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01-27 20:28:51 浏览:6987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安全施工

    百货商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摘要:各部门组织制订本部门的安全防火制度、操作规程、灭火方案,组织安全防火检查,排除火险隐患,解决防火工作中的问题

    源自房地产资料

    百货商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防止发生火灾,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及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商厦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自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组织制订本部门的安全防火制度、操作规程、灭火方案,组织安全防火检查,排除火险隐患,解决防火工作中的问题。

    4、商厦干部员工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现火情能及时扑救,并立即报告安保部。

    5、各部门要对新职工、信息员、临时工等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拉临时电线,如因工作需要经主管电气设备部门批准并由电工负责安装。

    7、在电线、电闸箱上不准搭、挂、堵、堆、压商品、衣物、杂物等,在电闸箱、电插座、空调器、照明灯具、消防喷淋头等电气设备50㎝内不得堆放物品。

    8、在楼梯通道、电梯间不得堆放商品杂物。

    9、不准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商品杂物,以保证防火卷帘门能顺利起降。

    10、在无火警时,不准在任何时间任何方式阻挡圈占消火栓、灭火器等,以保证灭火设备的顺利实施。

    11、各部门要加强烟火管理,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12、建立健全库房防火管理,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商品。

    13、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调试家用电器,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14、仓库内商品必须按照(墙、拄、垛、顶、灯)五距堆放并要做到商品离灯50厘米,灯泡不得超过40瓦,配电盘下严禁存放商品。

    商品码放要整齐,架垛间不少于90厘米的通道。

    15、库房内不得私自拉临时电线,不得使用酒精炉、电炉、煤油炉等。

    16、各部门更改布局、装修改造工程等需动用明火,必须由作业人员持相关证件到保卫部输动火证,并采取好灭火措施,备足灭火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17、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未经安全保卫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动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18、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检查与考核制度。

    19、严格执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奖励与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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