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业一级动火规定有哪些?

时间:01-27 20:29:42 浏览:6463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电气工程

    石油工业一级动火规定有哪些?

    a) 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 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b) 容量大于5000`m^3`储罐(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c) 天然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d) 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e) 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长输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f) 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g) 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h) 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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