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行为有什么危害性?

时间:01-27 20:28:51 浏览:6884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建筑工程

    挂靠行为的危害性

    (1)挂靠行为违背诚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行为长期积累的一个道德准则,《民法通则》第四条将其确定为基本原则后,也成为规范我国民事行为的法律准则。挂靠行为实质上是挂靠者以被挂靠者名义,对公众进行欺诈的行为。首先挂靠者的信誉或提供的产品、服务,与被挂靠者的信誉或提供的产品、服务必然存在差异;其次社会公众与挂靠者之间进行的交易、交往,误以为是与被挂靠者进行的交易、交往;再次与挂靠者进行交易、交往不是公众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一旦社会公众发现真相,极容易引起纠纷,不利于社会稳定。

    (2)挂靠行为规避了国家的控制和管理目标,损害了国家利益。国家对具备特殊经营资质的被挂靠者,一般有比较严格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优惠政策,而对个体私营等主体在税收、经营范围等方面有一系列的限制。由于挂靠者利用了被挂靠者的交易信用和优惠政策,却规避了国家的管理和限制,导致税收的流失等严重后果。

    为此,我国部分领域对挂靠行为持明确的否定态度。如《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搅工程”。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建筑工程工程建筑 - 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