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十不准”

时间:01-27 20:27:09 浏览:6984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 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 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 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 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 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 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 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 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更多精彩请登陆工程造价人员网上家园:www.fangxiucai.com工程造价网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建筑工程工程建筑 - 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