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

时间:01-27 20:23:50 浏览:6656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法规

   EE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摘要: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以由 2 名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产生的

   更多精品地产学堂

   EE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

   根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京建发[2010]739号)(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EE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讨论并通过了《EE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办法如下:

   1、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以由 2 名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产生的,应同时提交被推荐人的同意参选书面证明。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可以凭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于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5月25日到甲5号楼B1-05室领取《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并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交回甲5号楼B1-05室,过期不予登记。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后,应于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4、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7名,候补委员为2~4名。

   5、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未被业主大会依约限制被选举权;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的其他条件。

   6、除上述条件外,主任委员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7、业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授权自然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8、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者;

   (二)一个专有部分不得有超过一名业主委员会委员。

   9、筹备组组织成立选举小组以及楼或单元的自愿者作为选票收发人、监票人和计票人。

   EE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月日

   更多精品地产学堂


本文关键字:委员会  物业法规物业管理 - 物业法规